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近幾個月,筆者接連收治了幾位在備孕階段查出乳腺癌的年輕女性。那么,乳腺癌患者能懷孕嗎?
首次懷孕早、生育二寶都可降低患乳腺癌風險
由于學習、就業(yè)和工作壓力的增大,中國乃至全世界女性的生育年齡都在不斷推遲。但是,醫(yī)學研究證明,如果第一胎的生育年齡小于20歲,可以減少大約50%患乳腺癌的幾率,25歲至30歲首次生育仍有保護作用,30至34歲之間首次生育與未生育者相同,35歲以后首次生育則會增加患乳腺癌的風險。
挪威曾經做過一個面向170萬女性(20至74歲)的大型調查,其中有23890例的乳腺癌患者,曾生育過1至5次。這個調查發(fā)現(xiàn)多胎生育可降低患乳腺癌風險,每多生一次可降低10至13%的風險。
乳腺癌主要可以分“激素受體陽性型”和“激素受體陰性型”兩類。年輕時早期生育可以減少患“激素受體陽性型”乳腺癌的風險。如果母親哺乳,則可以減少患各類乳腺癌的風險。所以,母乳喂養(yǎng)值得提倡。
妊娠、哺乳期發(fā)現(xiàn)乳腺腫塊千萬不可大意
近年來妊娠期發(fā)現(xiàn)乳腺癌的幾率正在逐年上升。妊娠乳腺癌是指在妊娠期或者產后1年內確診的乳腺癌。懷孕期間乳房會經歷一次再發(fā)育的過程,為生育、哺乳做準備,整個乳房會變得腫脹,這時發(fā)生乳腺癌非常容易延誤診斷。妊娠期乳腺癌的治療又與孕婦及胎兒的健康密切相關,因此治療起來比較棘手。
建議女性在做產檢時同時進行乳房的檢查,包括乳腺彩超檢查。孕期、哺乳期如果發(fā)現(xiàn)乳房腫塊或者出現(xiàn)乳頭溢血等情況千萬別忽視,需要到正規(guī)的醫(yī)院接受相關檢查,排除乳腺癌的可能。
乳腺癌患者可以懷孕不會導致復發(fā)和轉移
乳腺癌的化療、放療、內分泌治療等會對患者的卵巢功能有比較大的影響,部分患者可能治療后會失去生育能力。但是如果患者有生育計劃的話,要及時和主診醫(yī)生溝通,在化療、內分泌治療之前,采用保護卵巢的方法,也可以求助于輔助生殖技術,提前取卵凍存。
國外臨床研究的META分析結果顯示,乳腺癌患者在綜合治療完成以后再生育,不僅不會導致腫瘤的復發(fā)和轉移,還可以改善生存狀況。
國外指南建議,乳腺癌患者在完成綜合治療2至3年以后可以再嘗試懷孕。為保障乳腺癌患者自身與胎兒的安全,應在內分泌治療停止3個月到半年以上,度過藥物的洗脫期再選擇妊娠。最好在月經規(guī)律、各項身體機能良好的基礎上,和主診醫(yī)生充分溝通,選擇最佳的受孕時間。(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yī)院普外科副主任醫(y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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