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記者昨日獲悉,為進一步推動“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試點工作的平穩過渡,配合國家外專局做好原外國人就業管理服務系統與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的對接,確保2017年4月1日起“兩證整合”工作全面實施,本市原外國人就業受理窗口的業務受理截止到2017年3月24日17點為止,用人單位可繼續通過“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申請辦理“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用人單位可以登陸“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進行注冊,為已經取得并在有效期內的原《外國人就業許可》的外國人填寫信息、按照原要求提供并上傳材料,申請《外國人工作許可證》。在有效期內的原《外國人就業證》仍然有效。
原《外國人就業證》到期需辦理延期的,應當由用人單位在申請人所持的《外國人就業證》有效期屆滿三十日前,但不得早于有效期屆滿前九十日,在“外國人來華工作管理服務系統”注冊,向單位所選擇的受理窗口提出申請,辦理《外國人工作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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