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留學生小馬幫親朋好友帶了4只手表,被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判了拘役兩個月,沒收手表,還繳納了罰金。
小馬在韓國留學,幫親朋好友代購了2只寶璣手表、2只格拉蘇蒂手表,沒想到過關時因涉嫌走私犯罪被海關當場查獲。
在庭審中,小馬表示,格拉蘇蒂手表折后價為5000美金,因為是現金付款,并沒有保留表盒、表卡和小票等物證。據了解,完稅價格認定的第一順位是真實交易價格,往往參考發票、刷卡單、銀行記錄上的數字,如果這些都沒有保留,海關就會根據“國內市場批發價格”計算出鑒定價格。根據鑒定,格拉蘇蒂手表完稅價格為10萬元人民幣,根據案發時高檔手表關稅30%的稅率計算,僅這一只手表就要繳稅3萬元人民幣的關稅。
法庭審理后認為,小馬違反海關法規,攜帶依法應當繳納稅款的物品入境時,未向海關申報,偷逃應繳稅額較大,達人民幣13萬余元,其行為已構成走私普通物品罪,依法應予處罰。不過馬某某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案發后還積極預繳罰金,認罪悔罪態度較好,依法可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判決小馬犯走私普通物品罪,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二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14萬元,并將扣押在案的走私物品予以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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