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如今,依托視頻自拍的網絡直播十分盛行,網絡主播們動輒有數十萬粉絲。日前,一位網名為阿嬌的女主播與經紀公司鬧翻,并將后者告上法院。
2月7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全市首例網絡主播要求確認與經紀公司勞動關系一案二審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確認雙方無勞動關系。
90后女孩當上網絡主播
阿嬌為一名90后女孩,因偶然機會涉足網絡直播行業,并在某網絡直播平臺的直播房間(網絡虛擬空間)做起主播,每天固定時段在屏幕前進行視頻表演、直播,吸引眾多在線觀眾圍觀、贈送禮物打賞,目前訂閱粉絲數近60萬人。
2016年1月,阿嬌與上海某網絡科技中心簽訂《主播經紀協議》,由該公司安排其在某網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間主播。協議對阿嬌工作內容、雙方權利義務、權利歸屬、合作費用、收益分配、違約責任等進行約定,并約定阿嬌從事的主播事業包括參與所有游戲或娛樂的線上、線下直播、錄制或表演之一切相關演藝事務,以及涉及其名譽、姓名、肖像、表演、著作權之一切相關演藝活動;約定該公司在全世界范圍內擔任阿嬌獨家經紀公司,獨家享有其全部主播事業的經紀權;協議期限36個月;公司每月向阿嬌支付保底收入5000元。
經過經紀公司的包裝、宣傳,阿嬌在網絡上逐漸具有了一定知名度。3個月后,阿嬌退出公司在某網站上的指定直播房間,并以公司未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為由向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要求確認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與經紀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經紀公司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2500元。
仲裁委員會對其請求不予支持。阿嬌訴至法院被駁回。阿嬌不服判決,向市一中法院提起上訴。
經紀協議并非勞動合同
在庭審中,阿嬌認為雙方簽訂的《主播經紀協議》實際上是勞動合同,協議規定每月保底工資5000元,收益分配三七分,這屬于雙方對于工資的約定,可以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系。另外,經紀公司未按規定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自己有權要求其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
經紀公司則稱,雙方簽訂的合同為經紀合同而非勞動合同,勞動關系以人身依附性為基礎,阿嬌作為網絡主播,工作地點自由、不受公司管理,雙方不存在勞動關系亦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上海一中法院認為,《主播經紀協議》系雙方就開展演藝活動、提供經紀服務等民事活動的權利義務約定,并非勞動權利義務的約定,不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故對阿嬌要求確認與上海某網絡科技中心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上海某網絡科技中心支付解除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的訴請不予支持。
【法官說法】
該案合議庭審判長王劍平法官認為,認定勞動關系核心在于勞動者是否受到用人單位管理約束。
王劍平說,在互聯網經濟蓬勃發展的背景下,現代社會用工形態出現了新發展。新型用工關系中,有些是標準勞動關系,有些則是互聯網經濟催生的新業態下非傳統用工關系。
勞動關系是雙方當事人通過合意由勞動者一方提供勞動、用人單位一方給付報酬所形成的具有經濟人身從屬性的權利義務關系。從本案中雙方簽訂的《主播經紀協議》內容來看,雙方就開展網絡直播活動的權利義務進行了約定,沒有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意。雙方收入按三七開分配,阿嬌主要工作于其家中完成,無需到公司辦公場所上班,亦無需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因此,雙方之間對權利義務關系的約定不符合勞動關系的特征。
崇明商家網表示:雙方事實上屬于業務合作的勞務關系,所涉及的稅務或福利等應于雙方自行繳納和辦理,該主播應自行繳納社保和個稅,如逃稅則可追究其法律權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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