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從事財務出納的邱小姐因為微信栽了“大跟頭”,她遇了一種新型電信詐騙———騙子通過偽造微信工作群,冒充“總經理”讓她轉賬,公司因此損失10萬元。由于邱小姐事后沒有賠償,公司將她起訴到了浦東新區法院。
邱小姐在上海浦東一貨運代理公司工作。一天,“總經理”將她拉進了一個新建的微信群里,群內的人都是“同事”,頭像、名稱都對得上。“同事”們在群里聊天談工作,很是熱鬧。
2016年3月9日11點半,“總經理”突然在群里@邱小姐,要求劃款10萬元到一家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賬號內。“總經理”發話了,邱小姐沒有任何疑問,很快辦妥了手續,中午12點,10萬元錢已經妥妥打入了“總經理”指定的賬號。
做完賬之后,邱小姐對坐在辦公室外面的總經理毛先生隨口說了一句:“錢已經轉出去了。”毛先生聽到這句話,覺得有些莫名其妙,他根本沒有在微信群里發出轉賬的指令。邱小姐和毛先生把情況一講,兩人終于明白過來了,原來邱小姐被拉入的那個群不是毛先生創建的,是有人假冒“總經理”和“同事”,通過設置場景層層鋪墊,最終將被害人邱小姐引入早已經設好的圈套,騙走了10萬元。
邱小姐向警方報案,由于案件沒有偵破,10萬元損失無法追回。邱小姐認為這件事自己沒有過錯,拒絕賠償,貨運公司因此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10萬元損失,由于因該案不屬于受理范圍,浦東新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受理,貨運公司于是向法院起訴。貨運公司認為,整個事件中邱小姐明顯有重大過錯。毛先生的微信號邱小姐是有的,完全可以識別。另外,事發時毛先生就坐在財務室外面,邱小姐沒有跟他核實指令真偽,而且邱小姐任職以來,從未有過10萬元大額款項的支付。
按照財務制度,出納都是要領導簽字才能轉賬,邱小姐僅憑一條微信就輕易轉出大額款項,看起來好像確實有問題。法院開庭的時候,遠在陜西老家的邱小姐因為身體和經濟原因沒有出庭,但她提交了5項證據材料。原來,邱小姐雖然只與貨運代理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實際上是三家公司的出納員。兩份邱小姐與財務同事聊天的微信截圖顯示,之前公司領導都是通過微信告知付款,事后補簽字,證明公司財務制度混亂,公司管理不善。邱小姐的財務同事王小姐寫了一封郵件,建議公司完善財務制度,反而遭到了降薪處理。
法官開庭了解情況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最終雙方自愿達成協議:邱小姐與公司解除勞動關系,賠償公司損失2萬元,工資、社保、公積金等問題也一并予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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