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民辦中學老師利用補課機會,對未成年少女進行猥褻,犯罪嫌疑人錢某因涉嫌強制猥褻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據悉,這是本市首例性侵類從業禁止案件。
去年7月28日,閔行公安分局接王女士報案稱,她女兒在老師錢某家中補課時,被其強吻、摸胸部等方式猥褻。錢某到案后先否認其實施了猥褻行為,在檢察機關引導偵查機關補充證據后,錢某又部分承認其罪行。
據查,被害人小星在錢某家中補課,錢某抱住小星開始親吻,并惡狠狠地告訴小星讓其不要動,十分害怕的小星無法反抗。身心受到折磨的小星回到家后立即將此事告訴了媽媽。王女士遂報警。
據悉,錢某是某民辦中學簽約的老師,到案后一直否認自己的猥褻行為,還辯解是被害人主動誘惑勾引自己。司法部門在獲取大量證據后,錢某的謊言被一一擊破,最后錢某部分承認了自己的罪行。
閔行區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錢某提起公訴,并建議對其從業禁止。法院判決被告人錢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三年內禁止從事教育及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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