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新華社南寧1月21日電 由于不堪兒子家暴,廣西南寧市民黃老太向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人身保護令申請書》并獲準。這是自去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江南區法院受理的首例父母受子女家暴而申請“保護令”的案件。
據黃老太介紹,兒子阿勇(化名)今年47歲,靠賣報紙為生,離異后一直跟黃老太住在一起,“我兒子愛喝酒,性格暴躁,遇到一點小事不順心就會發脾氣。”
去年10月28日,因黃老太嘮叨幾句,阿勇就將七旬老母親毒打一頓。“我叫他搬出去住,他竟然要我先把這套房子過戶給他,我不答應,他拎起我就往墻上撞。”黃老太說,由于顧念母子之情,又不愿家丑外揚,她并沒有報警。誰知黃老太的一再容忍換來的卻是阿勇變本加厲的恐嚇和毆打。
不堪家暴的黃老太只有請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和片區民警來調解,但多次調解失敗。今年1月11日,在女兒的陪同下,黃老太鼓起勇氣來到江南區法院提出人身保護令的申請。
經實地走訪調查和多方取證,案件主辦法官李姍姍認定阿勇的行為已經構成家庭暴力,依法應予禁止,故決定發出保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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