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P2P公司倒閉,投資人血本無歸,成為今年的熱門事件。記者昨天從上海市靜安法院獲悉,僅2016年,該院共審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件25件,涉案被告人129人,而去年同期案件僅為3起9人,同比增長8倍之多,涉案總金額高達人民幣約150億元。法院分析,涉案公司呈現出組織架構日趨完備化、運作模式程式化、罪犯主體精英化、侵害范圍擴大化等特點。

于2014年2月成立的上海申彤大大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設了南京西路、北京西路、威海路、北京東路和福州路等多加分公司機構,租借高檔寫字樓,通過各級公司下屬業務人員,采用電話推薦、熟人介紹以及公司員工自行購買等多種方法,以高額固定回報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靜安法院表示,像“大大寶”這樣的P2P公司多數都選擇在本市的南京西路等有影響力的商圈,租借高檔寫字樓作為公司主要辦公地、注冊地,還冠名“基金管理”、“投資基金”、“理財咨詢”公司名義等。有的涉案公司甚至還在全國各地設置了諸多子公司和分支機構。
此類公司還基于宣傳、銷售、接待及日常事務需要,分別設立了市場部、培訓部、企劃部、人事部、后勤部一應俱全等部門,部門之間各司其職分工明確、相互串通掩飾,給投資者感覺是一家經政府相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正規金融公司、能租借高檔樓盤證明公司資金實力雄厚,公司運行正常的錯覺而使得投資者誤入歧途,上當受騙。
據法院分析,涉案公司居多聘請具有金融、證券、法律、網絡等方面專業知識和熟悉互聯網金融各種交易運作模式的人員參與到“非吸”過程,作案手法更具有隱蔽性和危害性。僅以“大大公司”為例,5家分公司的經理,4人擁有大學本科金融文化程度、1人擁有大學專科金融文化程度。該類人員直接向投資者介紹投資理財產品迷惑性、危險性更大,導致投資者本能地降低自我防范意識,此類犯罪成功率高。更有甚的一些銀行理財部門的工作人員,也直接參與向銀行儲戶介紹非法理財產品。如成清波“非吸”案中,涉案人員劉某等人以銀行工作人員身份,虛構房產投資項目,對外招攬投資人簽訂合同,募集資金達人民幣3.1億元。
在運作模式上,此類案件模式程式化。往往以個別真實甚至絕大多數的虛構理財產品為依托,以遠高于銀行數倍的高息回報作誘餌,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投資者回報。一旦與投資者達成投資協議,甚至簽署擔保協議等合同,以增強投資的嚴謹性和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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