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4名平均年齡為61.5歲的老人,連續在多家三甲醫院使用本人或他人的醫保卡、就診冊共同或單獨多次配藥,將藥品倒賣“藥販子”,涉案藥品價值高達83萬余元,從中大肆牟利。近日,上海靜安法院以詐騙罪均判處諸某姊妹及連襟杜某、韋某各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涉案諸某姊妹及丈夫杜某、韋某均系本市退休人員。靜安檢方指控上述4人于2014年起至2016年4月案發止,多次使用本人及親戚、鄰居胡某、諸某、韋某、仇某、魯某、張某及唐某等人的醫保卡、就診冊,共同或單獨至本市多家三甲醫院,利用上述醫保卡配取醫保藥品,再加價出售給非法收購藥品的“藥販子”從中牟利。經查實,涉訴4名被告人騙取了國家醫療保險金高達83萬余元。
2015年年末,市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所發現涉案4名被告人的醫保卡信息反映異常,經常同時在全市多家三甲醫院配藥,且配藥量較大往往是最高配藥量的配置,若按正常用藥標準完全超出正常的服藥計量,所配藥劑量有諸多“水分”,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遂即展開了偵查,漸漸剝開了涉案4名被告人配藥假、倒賣真的詐騙犯罪行跡。今年4月,姐姐諸某在被抓獲時,公安人員當場從諸某身上搜出了5張醫保卡。
該4名被告人均據實供述了他們在所配的藥品中,除20%至30%藥量是供本人服用外,其余70%至80%的藥品都被他們轉手倒賣給了“藥販子”。扣除在醫院配藥所需費用外,平均每盒藥能獲純利潤20元左右。
法院認為涉案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共同或單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本市醫療保險金數額巨大,該行為均已構成了詐騙罪。鑒于4名被告人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且退繳了部分贓款,遂法院依法從輕做出了判決。
網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