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今年“雙十一”至今,上海各級消保委已受理網購投訴1734件。其中,涉及“雙十一”的投訴221件,同比基本持平,占網購投訴量的12.7%。記者從市消保委了解到,今年涉“雙十一”投訴中,商品類投訴高達192件,服務類投訴29件。其中,家用電器、通訊產品、服裝鞋帽分別位居投訴量前三位;涉及虛假宣傳、合同違約、售后服務問題的投訴較為集中。
市消保委指出,今年“雙十一”期間,許多商家推出“滿減”、“搶購”、“預售”等活動,看似給出了較大的優惠,實則隱藏陷阱較多,相關投訴也最為集中,占比62%。在這些消費投訴中,一是優惠條件限制多。如限制使用地區、限制使用時段、限制疊加使用等,商家未真實、全面地向消費者介紹相關優惠信息,引起消費者誤解,造成損失。二是優惠承諾不兌現。如消費者李小姐在天貓某商家訂購了3款面膜,其中2款參與了“買一送一”活動,但商家并未按約定贈送贈品。
此外,商家承諾的所謂“保價承諾”實際上并不保價。如消費者王女士于11月9日提前參加“雙十一”促銷活動,以2588元購買1臺計算機,商家承諾提供保價服務。但“雙十一”當日該商品售價降至2459元,王女士申請價格保護,卻最終未果。
出具一個低廉的價格吸引消費,大量訂單紛至沓來時,商家實際上根本沒有做好充分預備工作,在銷售中出現貨源不足、系統問題等。然而,商家此時的做法卻是簡單取消訂單,無端造成消費者損失。這一類的投訴占比達到28%。
記者注意到,在投訴中發現,部分商家單方面取消訂單。如消費者張先生在某旅游網站上以11元的價格秒殺到海南三亞某酒店的一晚住宿,付款成功并收到確認短信,商家隨后卻以“該活動有誤”為由單方面取消訂單。二是消費者下單后才顯示無貨或缺貨。消費者蔣先生在某網站購買一臺冰箱,商家承諾次日送貨上門,后卻又改口稱“近期無貨,需等到月底”。
值得注意的是,還有不少消費者在預付定金后遭遇麻煩。今年“雙十一”,大量商家要求消費者通過支付定金,以提前鎖定商品,屆時支付尾款即可購入心儀物品。但有消費者反映,付妥定金后發現尾款金額上漲、商品內容變更、活動規則修改,定金又無法退回,由此而遭遇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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