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紅包”本是網絡社交中的心意,卻被不法分子開發成賭博工具。在一個微信群內,以搶紅包形式開展的賭局短短兩個月就累積起近百萬資金流。警方發現,莊家通過互相配合,或者操縱馬甲賬號可以做到穩賺不賠,參與者則贏少輸多。目前,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松江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7月,松江警方接群眾舉報,發現一個微信群中存在賭博情況。隨后,偵察員潛伏進入這個名叫“VP歡樂谷”的微信群內。“莊家”通過發紅包、搶紅包的形式,以隨機產生的數字為押注對象,根據單雙號、指定號等設置不同賠率,吸引參賭人員下注,全部賭資均通過微信轉賬流通。
據介紹,該群賭博主要規則為:先由莊家發一個1元紅包分2份,由兩人搶紅包,如兩人各搶0.5元為無效,則紅包重發。其余情況以小紅包的數字為準,0.1元為數字01,0.49元為數字49。在以上49個數字中,莊家又分化出不同的玩法。比如猜單雙數,或者將12個不同的生肖,以生肖為押注對象,押金為5-200元,賠率為1賠11,最高達1賠44倍。類似的賭局每晚準時開始,短短數月內,累計涉案資金達近百萬元。
在確認該群成員從事賭博的事實后,警方隨即對群內的成員進行調查。根據其微信群中的信息,配合銀行流水轉賬、人員身份軌跡及網絡信息梳理,警方最終確認暫住在泗涇鎮的葉某強(30歲)、葉某明(28歲)、徐某蕓(26歲)、鄭某桄(25歲)、王某(21歲)為該賭局的“莊家”。9月27日,以上5人被松江警方抓獲。
到案后,微信賭場的主要組織者葉某強如實交代了其于今年初以微信群形式開設賭場的犯罪事實。審訊中,警方還發現,和現實中的賭場一樣,幾名“莊家”分工明確,互相打配合。其中,王某還負責協助葉某強開設網絡賭場;鄭某桄、徐某蕓則充當“托兒”,幫賭場襯托人氣,并收取葉某強給的傭金。此外。警方還了解到,該群內一些所謂成員是由莊家操縱的“馬甲號”。通過這些“馬甲”,莊家可以調動群內成員的參賭興趣,或直接操縱賭局輸贏。
警方表示,賭博行為對社會和家庭危害極大,面對隱蔽性較強的新型賭博形式,警方將持續加大打擊查處力度。希望廣大市民積極提供相關線索,共同維護良好的社會環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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