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遺囑”用手機錄像的形式呈現,算數嗎?這個大家很少碰到的問題,在一場起訴生前創業摯友父母的案件中暴露出來。
兩位摯友同甘共苦十余載,開設三家公司,買入兩套住房。不幸的是,其中一位因患病英年早逝,另一位因一時猶豫未作遺贈公證,僅憑著一段逝者生前的手機錄像“遺囑”,將逝者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判決逝者的生前財產歸其所有。日前,浦東新區法院對這起遺贈糾紛作出一審判決,駁回了原告的全部訴請。
共同創業積攢千萬財富
2000年,25歲張跡在上海結交了同性摯友李澗,兩人因性情相投遂開始了在上海共同打拼創業的生活。經過多年的奮斗,兩人創設了三家公司,業務蒸蒸日上。
事業起步不久,兩人聯名買了套普通住宅,生活倒也舒適。隨著經濟實力的增強,兩人商量著另買一套花園洋房。由于張李兩人都是外地戶口,上海又出臺了限購措施,李澗遂將第一套房子的產權變更至張跡一人名下,另以李澗之名另行購買一套價值800多萬元的花園洋房。
購房不久后,李澗突感身體不適,被查出患有淋巴癌。病魔來勢洶洶,很快就奪走了李澗年輕的生命。李澗離世后,張跡與李澗父母合力將其后事妥善處理,并開始將其股票、基金、現金等進行變現處理。
在離世的前幾天,李澗自己也預感不好,在其父母和張跡都到場的情況下,口頭述說了一個財產分配的大致方案。按照李澗的要求,張跡讓自己手下請來公證人員。但是公證人員來的當天,張跡又猶豫了,或許不愿相信李澗會這么快離去,想再等幾天,因而當天未進行公證事宜。沒想到,李澗的病情每況愈下,沒幾天就撒手人寰,遺產公證一事也就再無可能。
喪事處理完畢不久,張跡突然獲知,李澗父母在李澗身故之后辦理了繼承公證,并將李澗名下的花園洋房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要求過戶到他們名下。張跡與李澗父母多次協商無果,遂將李澗父母訴至浦東新區法院,要求將李澗名下的花園洋房、公司的股權,以及李澗名下的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和銀行存款歸自己所有,自己愿意支付李澗父母折價款500萬元。
法院認定錄像“遺囑”無效
“李澗生前明確表示過將名下的房產、公司的股份贈予我,李澗名下的股票、基金等有價證券以及銀行存款由我全權處理,我支付李澗父母500萬元,并為其在老家購買普通住房一套。”張跡在庭上說道。
對此,張跡提供了一段手機視頻錄像,錄像中李澗臉色蒼白而消瘦,躺在病床上和父母、張跡在交待財產分配的事宜。視頻中,李澗說,“一方面要和你們講一講,第二方面該公證,該遺囑的還是要做……”“其實我跟張跡創業真不容易,十幾年了,說出來也挺難過的。”“這套房子我不給爸媽,在我死了之后給張跡。”“我所有公司股東的權益全部交給張跡處理,我全交給他,但我的銀行賬戶、股票賬戶、債券賬戶里所有的錢加起來,張跡要給我爸媽500萬元,另再加一套老家的小房子……”
李澗的父母則認為,張跡提供的所謂錄像遺囑,從形式上講,不符合法律規定的遺囑形式,即使比照錄音遺囑,亦應當有兩位以上沒有利害關系的見證人,但該錄像中沒有見證人;從內容上講,李澗在錄像中表示要訂立一份公證遺囑,并不是以錄像的形式訂立遺囑。
浦東新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遺囑形式上需符合法律規定,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張提供的錄像沒有兩位以上的見證人予以見證,故即使李澗以錄像形式訂立遺囑,但在缺乏見證人的情況下,該遺囑因不具備必要的形式要件而無效;且從原告提供的錄像內容可知,在錄制該錄像時,李澗的談話內容雖涉及房產、公司股份等財產的處理,但其并無訂立遺囑的明確意思表示,法院遂駁回了張跡的全部訴請。
■非法定繼承人如何合法取得遺產?
主審法官賈丹介紹,我國繼承法規定,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解除后,遺囑人能夠用書面或者錄音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是要式的法律行為,遺囑形式上需符合法律規定。
“根據法律規定,共同共有依據共同關系而發生。沒有共同關系的存在就不會發生共同共有關系。”賈丹解釋稱,比如夫妻關系的存在,可以發生夫妻財產的共同共有。張跡與李澗作為朋友共同生活十幾年,雖然財產在一定程度上混同使用,但并不具備共同共有的基礎,再親密的朋友也不是財產的法定繼承人。
對于像張跡這種朋友關系而非法定繼承人如何取得他人遺產?對此賈丹表示,遺贈是一條途徑。如通過遺贈形式取得,需特別注意遺囑從內容上和形式上都要符合法律相關規定,且遺贈人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為保險起見,應及早進行公證。另外,在購置不動產時,可在產權證書上共同署名。如因為客觀原因無法共同署名的,需要另外簽訂有效的書面財產分割協議并進行有關公證。(文中人員均為化名)
CMPCER.COM獨家點評:如今視頻編輯功能越來越強大,通過軟件修改剪輯配音等方法還是能非常方便改變證據的,所以法院未予以支持,并設定兩名以上利益關系見證人也是有道理的。
本文援引:http://sh.qq.com/a/20150604/0067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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