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先生問:我在工作中受了傷,已被認定為工傷,治療已經告一段落,可是我需要配輔助器具,請問,我該如何辦理申請手續?
答:1、勞動能力鑒定機構在評定工傷人員傷殘等級時,對確需配置輔助器具的,應當予以確認,并出具《配置輔助器具確認書》,交用人單位和工傷人員。2、工傷人員在勞動能力鑒定前因傷情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可以攜帶《配置工傷保險輔助器具申請表》、《認定工傷決定書》、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向用人單位注冊地的區縣勞鑒委提出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申請,其中職業病人員配置輔助器具確認的申請向市勞鑒委提出。3、工傷人員可以自主選擇協議配置機構,并持《配置工傷保險輔助器具確認書》辦理配置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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