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br id="iwewg"></abbr><table id="iwewg"><wbr id="iwewg"></wbr></table>
<li id="iwewg"><dl id="iwewg"></dl></li>
<dl id="iwewg"></dl>
  • <button id="iwewg"><input id="iwewg"></input></button>
  • 我想要找商家...
    崇明外賣
    崇明休閑
    崇明旅游
    崇明修身
    崇明消費
    崇明生活
    崇明公事
    崇明名企
    我想要看信息...
    新聞資訊
    工作生計
    游玩問道
    會員活動
    直播娛樂
    業務合作
    廣告招租 廣告招租 廣告招租

    飛機上打手機最高罰5萬元是真的嗎?

    2016-08-12 14:21    發布者:新華社    回復:0    瀏覽:493
    分享到:
    飛機上打手機最高罰5萬元是真的嗎?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新華社上海8月11日電:飛機落地滑行時機艙內就響起此起彼伏的電話鈴聲;飛機進入平飛就忍不住打開手機拍張照;雖未使用但全程忘記關機……這樣的情況在民航航班上屢見不鮮。

    日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修訂征求意見稿(下稱意見稿)公布,將“違反規定使用手機”視為“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最高罰款5萬元。飛機上違規使用手機一直是明令禁止的,而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將此規定進一步明確,處罰也更嚴厲,由此產生的一系列問題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

    為何要重罰飛機上打手機?

    民航在安全上出不起半點差錯,飛行全程不能使用手機,智能手機所擁有的飛行模式也不被我國民航規定所認可。

    中國民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手機使用的信號頻率與飛機所使用的頻率同屬于一個波段,有可能產生諧波干擾,影響飛行安全,民航在安全上出不起半點差錯,因此飛行全程不能使用手機。

    據悉,現階段,各國對于手機干擾飛機飛行的理論認識是一致的。盡管到目前為止,沒有發生過因為使用手機造成飛機通訊、導航干擾而引發的空難,但其帶來的安全風險還是客觀存在的。

    南航一位從業20多年的機長談到親歷的往事:一次,在廣州白云機場降落時,導航系統給出了一個按常識不應該出現的指令。他們初步懷疑有可能是受到手機信號干擾。于是,他和機組人員一邊進行其他備用系統的檢查,一邊通過廣播告知乘客勿使用手機。基于經驗和應急處理,他們采用了一套非常規的飛行標準,最終安全降落。事后乘務員通過客艙檢查發現,確是有乘客已在使用手機。

    “如果不是及時應對和機組有足夠的經驗,我們可能因為導航的指令而選擇復飛等措施。如果遇到一些地形復雜的機場,加上天氣不好的話,就有可能釀成事故。”他說。

    中國民航飛行員協會副秘書長孫慧認為,航空事故的影響因素千頭萬緒,某一個因素造成航空事故的概率很小,很多因素重疊在一起才會發生航空事故。

    受訪的航空公司工作人員表示,一些乘客認為航空公司和民航要求過度是不準確的,因為民航安全規范就是為了盡可能降低出現危險和事故的概率。

    全球航空公司都對飛機上使用手機作出不同程度和不同標準的限制,因為使用手機特別是使用手機接打電話,可能對航空器的導航通訊系統造成干擾,甚至會給飛行員錯誤的提示。目前,在國外航空法規中,對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的規定有三類:第一類,全程可以使用手機,使用飛行模式;第二類,在飛機起飛、著陸時需要關閉手機,其他階段可以使用;第三類,自飛機艙門關閉時起,全程不允許使用手機。

    孫慧說,我國為更加充分地保障民航安全,采取謹慎的態度,全程不能使用手機,智能手機所擁有的飛行模式也不被我國民航規定所認可。

    最高罰5萬元是否處罰過嚴?

    處罰嚴厲的目的是讓乘客認識到,在飛機上玩手機是違法行為。另外,最高罰5萬元與“今后在飛機上開手機就會被罰5萬元”不是一個概念。

    記者查詢發現,從2011年至2015年,每年都會出現旅客因在飛機上違規使用手機而被處罰的案例。罰款為500元至1500元不等,嚴重的還被行政拘留5至10天。其中,2015年8月深圳前往銀川的航班上,一位旅客將手機調成飛行模式繼續使用并與機組人員發生激烈爭吵,最后機長報警并將飛機滑回,乘客被處行政拘留10天。

    意見稿明確,“違反規定使用手機或者其他禁止使用的電子設備的,屬于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實施危及民用航空安全、秩序的非法干擾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或者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的處罰規定,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中國民航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最高罰款5萬元與“以后在飛機上開手機就會被罰5萬元”不是一個概念。事實上,今年4月實行的《公共航空旅客運輸飛行中安全保衛規則》中對這兩類行為分別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意見稿第200條罰責中也明確,當這些行為不構成刑事處罰,或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無法處罰的,適用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200元以下罰款;或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500元以下罰款)、第三十四條(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或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的處罰規定,只有“情節特別嚴重的”,罰款金額才“可以增加到5萬元以內”。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征求意見稿就是“開門立法”,要廣泛聽取社會上的不同意見和建議,以達到法律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目的,民航部門都會虛心聽取并認真研究。

    業內人士認為,意見稿的規定較以往更具有操作意義。過去,一般都是靠乘務員勸阻,但勸阻無效乘務員也十分無奈,只有情況嚴重時才會在飛機降落后交給派出所民警處理。

    “民航法修訂后,一些條款更具操作性。”孫慧說,“處罰嚴厲的目的是讓乘客清楚認識到,在飛機上玩手機是違法行為。飛機上乘務人員沒有執法權,他們只能做取證,最后的罰款應該由執法部門來執行。”

    一位多年從事航空經濟領域研究的人士說,關于旅客違法違規行為,過去一直沒有在法律層面出現相應的處罰措施。這次的民航法修訂,為以后規范旅客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

    廣東律協副會長肖勝方認為,罰款是為了做到令行禁止,不是目的。罰款5萬元額度是否合適有待修改法律程序中進一步討論。同時,由于航空法是法律規定而不是部門規章,應由法院來執行。但實際中可能存在困難,如果得不到有效執行,增加罰款額度的法律效力也會打折扣。

    此外,專家認為,處罰和警示教育應結合起來,單純提高罰款未必能發揮作用。建議對航空公司將使用手機等電子設備造成危害的案例在飛機上播放,提高乘客認知。

    是否與“空中互聯”時代俱進?

    目前我國對飛機上使用手機的規定是可行的,將來可能能夠克服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會影響飛行的問題。

    隨著移動電子設備成為人們不可替代的生活必需品,航空公司也在探索和突破,在航班上推出互聯網服務。記者采訪了解到,東航的一些航班已經在試運行“空中WIFI”服務,但目前仍然只能供平板電腦等設備使用,禁止使用手機。

    智能手機飛行模式的開發也得到了一些國外航空公司的認可。比如,法國航空、德國漢莎航空、美國航空表示,起飛和著陸階段需要關閉手機,平飛階段可以使用“飛行模式”。阿聯酋航空則表示,在起飛著陸階段必須使用“飛行模式”,平飛階段可以正常開機。

    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認為,針對手機無線電對航空器飛行的干擾、影響及其程度,可以做更深入的調查、研究和理論論證,我國民航法對此問題的規定,可以綜合借鑒其他航空公司、飛機制造商的處理方式,找到更科學、有效的管理方式。專家認為,目前我國對飛機上使用手機的規定是可行的,但隨著航空器生產者、設計者對設備的更新和保障能力的提高,包括手機運營商、制造商、設計者對技術的調整,將來可能能夠克服在飛機上使用手機會影響飛行的問題。我國在立法時,需要考慮科學技術日新月異的發展,提高立法的前瞻性、全局性、科學性。
    0 頂一下
    如需發表您的回復,請先 登錄 或 快速注冊 。
    回復總數:0

    網友回復


    微信掃一掃  分享朋友圈

    廣告位

    崇明廣告展示
    崇明廣告展示
    崇明廣告展示

    我要問問

    廣告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