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獲悉,為在本市貫徹落實全面兩孩政策,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提升出生人口素質,合理減輕參保生育婦女醫療費用負擔,讓市民分享醫革成果,提高獲得感,今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條件的生育婦女,其生育醫療費補貼將從原先的3000元調整至3600元。
根據《關于調整本市生育醫療費補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滬人社福發〔2016〕35號)的規定,7月1日起,凡符合規定條件生育或者流產的婦女,生育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3600元計發;妊娠4個月以上(含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600元計發;妊娠不滿4個月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按400元計發。
據了解,按照本市現行生育保險政策規定,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兩項。其中,生育生活津貼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婦女生育期間的基本生活,而生育醫療費補貼則主要用于保障生育婦女從懷孕至生育期間的基本醫療需求,范圍包括:早孕檢查與建冊、產前檢查、住院生產(醫療保險基金承擔部分除外)、產后訪視、產后42天康復檢查及自然流產(包括宮外孕、葡萄胎)。
需要提醒的是,2016年7月1日前生育或流產的生育婦女,按原來的標準享受生育醫療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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