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上海的室內吸煙點、吸煙室和吸煙樓層等或將成為往事。7月27日,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聽取關于《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修正案(草案)》的說明并解讀,聽取相關審議意見報告。根據《修正案(草案)》,上海的旅館、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工作場所、機場、鐵路客運站的室內區域擬全面禁煙。另外,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行為一發生即可罰款。
與國家衛生計生委進行溝通
“需要對原條例進行修改完善,以進一步推進健康城市建設,提升國際化大都市形象,維護公眾健康。”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主任鄔驚雷說,自《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例》施行6年多來,上海市公共場所控煙工作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成就。2010年至2015年,上海全市共開展檢查2001407次,對單位處罰971例,罰款金額1838540元,對個人處罰482例,罰款金額32700元。
但是,鄔驚雷指出,原條例的規定仍無法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如餐飲場所、娛樂場所、旅館等部分公共場所可以設置吸煙區或吸煙室,工作場所禁煙也僅限于國家機關的共用工作場所。近年來,上海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多次提出進一步推進本市控煙工作的意見和建議。2016年11月,全球健康促進大會將在上海召開,也對上海市控煙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據鄔驚雷介紹,在2016年上海市人大常委會將修改原條例作為正式項目列入立法計劃后,上海市衛生計生委通過組織開展專家研討、實地調研考察等多種方式,全面論證修改原條例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組織召開了多場座談會聽取意見,并赴部分重點執法部門開展調研,書面征求相關部門、區縣政府意見。在此基礎上,上海市衛生計生委完成了《修正案(草案)》的起草工作。針對立法中的難點問題,上海市政府領導專門與國家衛生計生委進行了溝通。在此基礎上,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對《修正案(草案)》進行了修改完善,經上海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最終形成目前的《修正案(草案)》。
上海市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薛明揚表示,《修正案(草案)》關于禁止吸煙場所范圍的規定,符合《煙草控制框架公約》的要求,體現了積極為公眾提供無煙環境的立法精神。特別是提出了綜合治理原則,明確了行政管理部門、行業協會、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的管理責任,并在調動社會組織和公眾積極參與控制吸煙工作方面做出了制度設計,完善了行政處罰條款,提高了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機場室內吸煙點將被取消
在原條例規定部分室內公共場所禁煙的基礎上,《修正案(草案)》明確室內公共場所(含室內工作場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與原條例相比,《修正案(草案)》將室內禁煙區域從特定的室內公共場所擴大到所有的室內公共場所(含室內工作場所)。其中,特別是在以下幾類場所作了擴大:
首先是旅館。原條例規定星級旅館的室內公共活動區域可以劃定吸煙區或設置吸煙室,旅館的樓層或者客房分為吸煙或者非吸煙兩種;按照《修正案(草案)》,旅館的室內區域實現全面禁煙。
其次是餐飲場所、娛樂場所。原條例規定這些場所的室內區域可以劃定吸煙區或設置吸煙室;按照《修正案(草案)》,餐飲場所、娛樂場所的室內區域實現全面禁煙。
對于室內工作場所,原條例規定國家機關的會議室、餐廳以及共用的工作場所等室內公共活動區域禁止吸煙;按照《修正案(草案)》,所有的室內工作場所實現全面禁煙。
對于機場等交通樞紐,原條例規定機場、鐵路客運站、港口客運站,除專門設置的吸煙室外,室內區域禁止吸煙;按照《修正案(草案)》,機場等交通樞紐的室內區域實現全面禁煙。
此外,考慮到現實中的可執行性,《修正案(草案)》增加了一個引導性條款,規定室內工作場所、機場等交通樞紐的室內乘客等候區域,有條件的可以在相鄰露天區域設立吸煙點。
鄔驚雷表示,以上海的機場為例,目前在通過安檢后是設有室內吸煙點的,按照新規的規定,今后這些室內吸煙點將被取消,但是考慮到乘客等候的實際需要,會在機場室外空間辟出吸煙點。
原條例規定的上海室外公共場所的禁煙區域比較有限,僅包括托兒所、幼兒園、中小學及少年宮、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室外區域;婦幼保健院(所)、兒童醫院、兒童福利院的室外區域;體育場館的室外觀眾坐席、比賽賽場區域。
在此基礎上,《修正案(草案)》進一步擴大了室外公共場所禁止吸煙的范圍,增加了以下幾類場所:(1)演出場所的室外觀眾坐席和演出區域;(2)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的室外區域:(3)人群聚集的公共交通工具等候區域;(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公共場所。
同時,《修正案(草案)》授權上海市和區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將其他公共場所的室外區域設立為長期或者臨時禁止吸煙區域。
為了提高執法效率,增強可操作性,《修正案(草案)》對原條例中的處罰條款作了相應修改。首先是對禁止吸煙場所所在單位不履行相關義務的違法行為,將原條例規定的先警告并責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才可進行罰款,調整為責令期限改正,同時處以罰款。
另外,對個人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行為,《修正案(草案)》將原條例規定的不聽勸阻才可進行處罰,調整為取消不聽勸阻這一前提,只要吸煙行為發生即可進行處罰。
騰訊網友評論:
@coco@:應該全面禁止生產香煙,抽煙違法,販賣香煙違法,和毒品同罪,只有出這樣的法律才有效果,也有課執行性!
ray:吸一支煙幾分鐘,怎么執法? 你讓餐館等場合的經營人員去罰嗎? 到時一定是2手一攤說:我們沒有執法權。就像違章搭建一樣,本來物業沒有執法權的,但是又要物業去管。誰買你賬? 所以沒有實際執法可能性的法規是廢紙一張
ZGR:骷髏都不敢印在香煙盒上,就知道罰款。等你把人體器官打印在煙盒上,再來罰款也不遲!
Gin:禁煙有用嗎!?讓店員去罰款?直接把煙草廠關掉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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