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新華社北京7月16日電:北京一名患者家屬叫來急救車,急救人員卻要求家屬找人搬抬病患下樓的消息,近日引發網絡熱議。搬抬病患究竟該由誰來負責?在搬抬病患等方面急救中心面臨哪些困難?如何解決這些困難?記者對此進行了采訪。
[專家]需要專業擔架工
有媒體報道,近日北京一患者突發腦血栓,家屬立即撥打急救中心電話,兩名醫護人員趕到為患者檢查身體后,卻要求家屬幫助搬抬患者。患者家屬找來鄰居幫忙,慌亂之余也浪費了不少時間,好在病人無大礙,但家屬還是對“能救不能抬”表示了質疑。
這一事件引發了關于急救擔架“誰來抬”的網絡熱議。不少網友認為,急救部門搬抬病患應該是急救工作的一部分,而且是專業性很強的工作,理應交給急救人員,讓家屬找人搬抬就是服務上的不周到。
也有不少網友對急救工作表示理解,認為不能理所當然地將搬抬工作交給急救人員。一位自稱從事急救工作多年的網友@向易閣說,出診的急救車上的急救人員一般只包括醫生、護士、司機各一個人,搬抬病人時,有時候會遇到樓道狹窄等一些特殊情況,確實需要家屬的幫忙。
網友@游客曉航表示,搬抬病人不應該由醫生、護士承擔,因為急救擔架本來就很重,再加上病人的重量就會更重,醫生、護士還要救治病人,抬擔架很辛苦,可能會影響到救治患者,因此應該有專門的擔架員來承擔搬抬工作。
國家行政學院法學教授胡建淼認為,急救病人究竟該由誰來抬,是個需要明確的問題。怎樣明確,要看怎樣才能及時地救助病人。
山東日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冠汶認為,急救工作是很專業的工作,最好能有專業的擔架員;病人家屬會很著急,一般也能夠承擔配合搬抬的工作。搬抬病人應該由急救人員主導,家屬予以配合,這樣的法律設定有利于病人的及時救治。
長期從事社會保障領域研究的遼寧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搬抬病人應是急救的延伸專業服務,應該交給擔架員來承擔。急救是“與生命賽跑”,容不得有絲毫馬虎,按理說每個救護車上都應該有擔架員。
[困境]財務壓力大
北京市人大代表、民盟北京市委專職副主委宋慰祖認為,救護車應配備專業擔架搬抬人員。一方面,需要考慮到患者家里沒有多余人手幫忙的情況;另一方面,救護車不僅有運輸功能,還承擔有基本的救治功能,這其中就包含對各類外傷內損病癥患者,實施相應的專業搬抬轉移處理。
然而,記者了解到,全國很多地方的急救中心都有專業的擔架員,但普遍面臨人員不足的情況。以北京為例,急救中心只有很少一部分急救車配有固定跟車的擔架員,往往是除了司機外僅有一名醫生及一名護士。
一位曾在北京999急救中心工作的急救人員告訴記者,北京一些急救車上確實配有擔架員,但并不是全部配備。擔架員的工作很辛苦,要起早貪黑,隨時待命,中心缺少這方面的專業人員。
據了解,財務壓力是國內急救中心缺少擔架員的重要原因。目前北京急救中心的運營成本遠遠高于收費,如果每輛車都配有專業的擔架員,財務負擔會更重。北京每出一趟急救車的平均直接成本接近1500元,包括人力成本、機動車運行維修成本、醫療設備折舊等。而每出一趟車平均收費是180元。
據北京急救中心介紹,目前,每天北京急救中心調度平臺急救受理量約1200次,派出急救車的數量900次左右,面臨著繁重的急救任務。在派出去的900車次,到現場后進行醫學處置(醫療救治)的不足30%,其中危重病人不到一半。有急救機構認為,目前有限的急救資源用來搬抬、轉運病人,可能導致真正需要急救的人得不到及時救治。
[破局]用好“兩只手”
根據《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修改三稿)》規定,院前醫療急救機構應當為有需要的急、危、重患者提供搬抬服務。專家認為,實際的急救工作中確實面臨人員不足等困難,這就需要合理配置好急救資源,用好政府、市場“兩只手”。
復旦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孫立堅認為,急救工作是個重要的民生問題,也是個系統性問題。急救部門應當完善服務流程,政府應該完善與之相關的監管體系,立法部門則要加強論證,為急救病人能夠得到及時救治提供法律保障。
“政府介入急救行業這樣的民生領域,應該在相關制度規范之下。急救行業畢竟是特殊的民生行業,政府可以給予適當的福利補貼。”孫立堅說。
宋慰祖認為,可以根據搬抬難易程度等具體情況,收取一定費用。但要明確,醫療急救的性質是政府主導的公益服務行為,政府可以出臺指導價,并加以監管,但不能任由其漫天要價,畢竟急救行業是一個特殊行業,不能完全市場化運作。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小娟表示,醫療急救服務是政府舉辦的公益性事業,是基本公共服務和城市安全運行保障的重要內容。政府應該保障急救站的運營、車輛和人員配置等方面的投入,對各類服務行為加強監管。
北京市人大教科文衛體委員會委員夏強認為,擔架搬抬作為院前醫療急救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公共衛生系統應該管的事。即便政府不能完全兜底,也應合理劃分與社會力量之間的資金支持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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