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前兩天報道過,上海第一張“不動產權證書”在奉賢區發出。到年底前,其他區縣也要陸續改過來,原先的房產證改成了“不動產權證”。
當時明確說過,這樣的改動,對于房屋的權利義務,其實是沒有影響的,原先什么樣還什么樣,大家手里的房產證也還繼續有效。
但是網上就有傳言,說是不動產權證是沒有期限的,不像房產證,期限70年;也就是說今后咱們的房產終身有效了。其實,這是誤解,混淆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這兩個概念。
不管是什么東西,只要是所有權,本來就是沒有期限的,房屋的所有權當然也沒有期限。但是,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叫“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70年,這個并沒有改變。那么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期滿后怎么處理呢?說是自動續期,具體的實施細則國家還沒有出臺。這事呢,大家也不用猜測,總會有個說法的。網上的東西啊往往不大靠譜,不用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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