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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上海有哪五項民生實事政策已經落實?

    2016-05-11 16:48    發布者:阿斌    回復:0    瀏覽: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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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上海有哪五項民生實事政策已經落實?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今年2月以來,上海連續出臺多項勞動民生政策,有的為企業“松綁”,有的為職工增加待遇,有的解疑釋惑……在職工中引起巨大反響。勞動民生政策,牽涉每個勞動者的利益,對穩定和促進和諧勞動關系起到了積極作用。

    政策一

    二胎放開后婚育假期“有增無減”

    【新政策】2016年2月23日上午,上海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二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修改《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決定自3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條例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產假十天。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配偶陪產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

    【鏡頭一】今年初,當市民王先生聽到取消晚婚假的消息后,瞬間就懵了。他表示,知道這個消息之后感覺特別崩潰。王先生原本打算今年就要結婚,裝修房子、婚前婚后這些事兒,可以利用晚婚假,取消了他頓感時間不夠用,他希望能變回原來的樣子。所以,當他得知上海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的消息后,別提有多高興了。他與新娘立即決定利用婚假出國度蜜月,機票都已經訂好了。

    【畫外音】婚假是職工的法定待遇。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按法定結婚年齡(女滿20周歲,男滿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1-3天婚假。原來規定晚婚的公民,可以在國家規定的婚假基礎上增加晚婚假。男年滿二十五周歲初次結婚,女年滿二十三周歲初次結婚為晚婚。至于晚婚假的天數,各地的規定并不一致。如上海原來規定:晚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晚婚假7天。

    2014年,上海全市女性的平均初婚年齡達到28.1歲,男性平均初婚年齡30.11歲,客觀上晚婚成為廣大市民選擇。國家衛生計生委的指導精神也是婚假天數不作減法。所以上海取消晚婚假并增加婚假天數后,無論是否達到晚婚年齡,只要合法登記結婚的職工,都可享受10天的婚假。

    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對再婚職工婚假問題的復函》(勞社部函[2000]84號)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國家有關職工婚喪假的規定精神,再婚者與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對再婚職工應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同初婚職工一樣的婚假待遇。但是原來初婚的職工享受婚假的天數只有3天,盡管再婚的職工可以享受3天婚假,卻不能享受晚婚假,因為晚婚的條件之一是初婚。而根據修改后的條例,無論是初婚還是再婚,都是享受10天婚假。

    上海原先規定的晚育假為30天,即晚育婦女在享受國家規定的98天產假的基礎上,增加晚育假30天。國家衛生計生委要求各地在修改《人口計生條例》時參照各地原晚育假標準來確定延長生育假,保障婦女生育后的休假天數不減少。據此,《決定》做出以上調整,并且生育假享受產假同等待遇,生育生活津貼的資金渠道將保持不變。

    據了解,各省市對配偶陪產假都已經或考慮適當增加,最多的廣西、寧夏有25天,四川、安徽有20天,廣東、浙江等地也有15天,而少的天津只有7天。目前,本市順產婦女的住院時間一般4天左右,剖宮產的住院時間7天左右,剖宮產率約50%,且實施全面兩孩政策以后,高齡孕產婦顯著增加,生育期間需要更多的照護。上海綜合考慮生育家庭的實際需求、用人單位承受能力等因素,最終確定為10天。10天的陪產假期限在全國屬于“適中”。

    生活中,盡管新生兒都需要母乳喂養,開奶、夜起喂奶都是媽媽的事情,新爸爸無法代勞。而給孩子洗澡、換尿布等事務,幾乎由月嫂或老一輩有經驗的長輩幫忙,但是即便奶爸們不能做什么,但哪怕只是端茶送水,妻子有丈夫在身邊,也是一種極大的安慰和心理支撐。另外,陪產假也可以讓新爸爸們盡早開始介入幼兒撫養,開啟親子互動,為構建健康的家庭親子關系打下基礎。

    政策二

    職工社會保險費率進一步降低

    【新政策】2016年3月21日,上海市政府宣布進一步降低職工社會保險費率,養老保險單位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即單位繳費費率從21%降到20%;醫療保險單位費率下調1個百分點,即單位繳費費率從11%調整為10%;失業保險單位費率下調0.5個百分點,即單位繳費費率從1.5%調整為1%。

    【鏡頭二】2016年3月16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會見采訪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中外記者并回答記者提出的問題。總理表示:“‘五險一金’從總體上看還是有適當調整的空間,各地情況不同。”“總的是讓企業多減輕一點負擔,讓職工多拿一點現金。”李總理話音剛落,僅僅相隔四天以后,上海就宣布降低社會保險費率,速度之快,讓中外記者大為驚嘆。

    【畫外音】原來上海社保費率確實不低,最高時達到48.5個百分點,加上公積金“五險一金”14個百分點,達到62.5個百分點。另外上海最低工資中不包含個人繳納的“三險一金”(這部分費用都由企業支付),社保繳費基數最低為全市職工平均工資的60%,所以對于上海低收入職工來說,企業支付的工資與社會保險和公積金之比最高時曾經接近1∶1。

    2013年10月,本市曾優化調整了一次職工社會保險費率,涉及養老、醫療、失業和生育保險四個險種,單項費率水平有降有升,總體費率下調2.5個百分點。本次再下調2.5個百分點,上海社會保險費率降為43%,加上去年10月起工傷保險繳費實行行業差別費率加浮動費率辦法,平均基礎費率由0.5%降為0.45%。短短兩年多的時間,上海實際降低社保費率約5.05個百分點,可謂步伐不小。但是上海并未走完“最后一公里”。上海43%的費率特別是醫療保險仍然存有繼續下調的空間。

    上海是一個老工業城市,養老保險歷史包袱沉重,遠非深圳等新興城市可比,今天之所以能夠大幅度降低社保費率,首先是“三去一降一補”、供給側改革大環境使然。“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適當降低社會保險費率。國務院常務會議幾次要求下調社保費率。國家有關規定是單位費率不超過20%,確需超過20%的,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個人費率為8%。此次上海調整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28%,其中單位為20%,個人為8%,既與國家的規定也與本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率水平并軌。從某種意義上講,本市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費率水平,也是“倒逼”企業降低社保費率的一個因素。

    其次,上海目前也的確具備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條件。目前本市職工社會保險基金收支情況較好,有一定的積累且年度有結余。公開報道的數據顯示,去年本市10項社保基金收入3000多億元,支出2800多億元,當年收支結余400多億元,累計結余3000多億元,其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1000多億元、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余1000多億元,財政支持社保基金400億元。2016年,上海還將按不低于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當年預算收入19%的部分,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用于補充上海市社保基金。用于補充社保基金的上海市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約16.2億元。另外,本市“三險”和“五險”合并后,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同比例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但是外來從業人員相對年紀較輕,加上國家延遲退休年齡,他們的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費用暫時較低。

    但是上海也不能馬上把所有的牌都打完,至少還有幾個可變因素在制訂后續計劃時需作考量。一是國家提出的基礎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計劃。全國統籌后,各地養老金水平會較為接近,回老家養老的外來從業人員可能增多,從而減輕本市養老保險支出。二是國家提出的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合并計劃。這可能是相關費率進一步降低的較好時機。三是經濟發展狀況。費率下降后,企業負擔減輕了,生產經營狀況改善了,國家稅收增長了,國家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投入也才會更大,屆時上海就更有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底氣,從而形成良性循環。包括以上多種因素,將決定上海降低社保費率何時走完“最后一公里”。

    政策三

    外地農村戶籍職工參加本市“五險”

    【新政策】2016年3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出《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生育、失業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滬府發〔2016〕20號),決定從2016年4月1日起,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來從業人員,應當參加本市生育、失業保險。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生育保險費由用人單位按照本市相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繳納,個人不繳納。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和個人按照與用人單位招用本市戶籍人員相同的繳費比例繳納失業保險費,繳費基數按照應繳養老保險費基數確定。

    【鏡頭三】年前有網友給上海市委書記韓正、市長楊雄留言:“上海企業必須為外地農村戶籍繳納三險,但卻不可以繳納生育保險,這一改革本身給企業增加了負擔,之前單位出具證明,可以選擇性為外地農村戶口繳納生育險,但改革后又不可以繳納生育險,雙重加重了企業負擔,變相加重了女員工經濟壓力,上海,你能更開放包容一些嗎?”上海市領導明確答復:“對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生育保險的問題,目前我們正在進行研究。”而現在改革方案終于出臺。

    【畫外音】在《社會保險法》實施之前,上海市政府已于2002年7月先行頒布了《上海市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暫行辦法》,明確外來從業人員綜合保險包括工傷(或者意外傷害)、住院醫療和老年補貼等三項保險待遇。《社會保險法》頒布后,2011年7月,經市政府同意,本市頒布了《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關于外來從業人員參加本市工傷保險若干問題的通知》等文件,實行了制度的并軌。考慮到綜合保險制度的調整涉及的人群范圍廣、社會影響大,且企業的實際負擔有較大幅度的增加,因此,為了實行平穩過渡,本市對外來從業人員參加城鎮職工社會保險設定了過渡期,將原來參加綜合保險“三險”的外來從業人員先按規定參加養老、醫療、工傷三項社會保險,再逐步過渡到五險。

    年初本市召開2016年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趙祝平局長在工作報告中提出:“探索將外來從業人員全面納入失業和生育保險。”這就是傳說中的“三險”和“五險”合并。“滬發20號文”把以上承諾變為現實。

    需注意,“三險”和“五險”合并后,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除了參加本市失業和生育保險,也將不再按7%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盡管使用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較多的企業壓力較大,但是提高非城鎮戶籍外來從業人員社保待遇是大勢所趨,不可逆轉。

    政策四

    經濟下行壓力下最低工資仍有提高

    【新政策】2016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宣布將從4月1日起調整一系列民生保障待遇標準,包括本市月最低工資標準從2020元調整到2190元,增加17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18元調整到19元。

    【鏡頭四】今年3月份CPI同比上漲2.3%。原先100塊的東西現在要多花2.3元才能買得到!據統計,有五成以上的居民認為物價過高,難以接受。引得不少網友紛紛吐槽“豆”你玩、“蒜”你狠、“姜”你軍。

    【畫外音】這是上海第23次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但是本次調整最低工資是在當前經濟面臨下行的壓力下進行的。此前廣東省宣布2016年、2017年最低工資標準兩年不上調,但是上海還是宣布最低工資比上年度增加170元,盡管上調幅度確實低于往年。

    所謂最低工資是指職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后,所在企業必須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馬克思說,簡單勞動的生產費用就是維持工人生存和延續工人后代的費用,這種維持生存和延續后代的費用的價格就是工資,這樣決定的工資就叫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制度已成為世界潮流,許多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都已根據國際勞工組織公約建立了這一制度。現在許多地方推出的最低工資標準,主要是依據當地最低生活費用、人均贍養系數、勞動生產率和經濟發展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的。

    過去有的人把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作為縮小收入分配差距的主要路徑之一,但找錯了方向。縮小收入分配差距是應該的,但關鍵是“堅持共同發展、共享成果”,在兩次收入分配中,堅持注重效率、維護公平。其中“初次分配要注重效率,創造機會公平的競爭環境,維護勞動收入的主體地位;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縮小收入差距。”

    如果職工的最低工資都得不到保障,那更談不上什么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但是想通過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來縮小收入分配差距,不但絕無可能,反而會引發出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但是我們同時也不能走向另一個極端,就是為了給企業“減負”而不顧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保障。不是絕對說兩年里面一定不能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但前提是兩年里面物價不過快增長。如果兩年里面物價飛漲,而政府不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低收入勞動者還有活路嗎?設立最低工資制度還有意義嗎?

    政策五

    企業工資指導線比往年提前公布

    【新政策】2016年3月31日,市人民政府宣布2016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平均線為9%,下線為4%,上線為14%。

    【鏡頭五】得知今年本市企業工資增長指導線“早早地”發布,有位HR朋友給筆者發來短信:“企業工資指導線只有及時發布對于我們才有用,因為我們企業一般在4月份給職工加工資,如果拖到7月份再發布,就意義不大了,沒有企業會在這么晚才做調薪方案的。”

    【畫外音】所謂企業工資指導線由平均線、上線(又稱為預警線)和下線構成。它是政府根據當年經濟發展調控目標,向企業發布的年度工資增長水平的建議,其并不具有強制約束力,但可作為企業與職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以及企業自身合理確定工資增長水平的參考依據。

    盡管今年企業工資指導線漲幅繼續下調,但是有一個新氣象,就是往年企業工資指導線一般要到7月份才發布,如去年到7月13日才發布,而今年卻“提前”在3月底就發布了,提早了足足有3個多月。

    對于企業和職工來說,早點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太有意義了。有的HR直言:“其實我們做年度調薪的時候,光拿市場調研的數據還不夠,有時候還是希望有點政府指導的信息,結合起來說服老板,至于與國有企業的經營者溝通更是如此。”他們希望以后政府部門能夠每年都在3月底4月初發布,成為一種“慣例”。

    我們認為這種想法很有道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的記者會上,李克強總理講:“讓企業多減負擔,讓職工多拿現金。”在總理眼里,減輕企業的負擔固然重要,讓職工得到“獲得感”也不容忽視。現在本市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率降低了,“三險”和“五險”歸并了,但是職工的“獲得感”,最終還是要體現在職工收入提高、“多拿現金”上面。

    一方面,企業效益好了,職工才有可能“多拿現金”。所以在當前經濟形勢下行的壓力下,企業工資指導線漲幅呈現下調可以理解。但是另一方面,企業效益不會自動變為職工的實惠。事實上也有經營狀況不錯的企業,在這些企業里面,職工如何“多拿現金”,還需企業經營者強化與職工分享經營利潤的自覺性。我們還是應當在支持政府為企業減負的同時,通過及時公布企業工資指導線等手段,幫助職工與企業深入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只有這樣,才能在落實國家惠民政策的同時,讓職工產生更多的“獲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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