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今年4月1日,本市醫保進入2016醫保年度。經市政府決定,自2016年4月1日起,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和小城鎮醫療保險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從39萬元提高到42萬元,“封頂線”以上的醫療費用,仍可報銷80%。
此外,2016醫保年度本市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門急診自負段標準和統籌基金起付標準均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5醫保年度標準執行。參保人員的個人醫療帳戶資金將于4月1日計入,個人繳費部分按實際繳費金額計入,用人單位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計入部分的標準也不作調整,仍然按照2015醫保年度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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