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昨天對2015年以來涉及道路交通嚴重違法犯罪的36名行為人,依法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并作出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決定。
36人中有一名女性
這是申城第一次集中大批量公布終身禁止駕駛人員的名單,此次公布的除了禁駕人員的名字和性別之外,還有駕駛證檔案編號。據悉,36人中有一名為女性司機。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發現,涉及終生禁駕處罰的主要有兩條規定。其中第九十一條規定: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逃逸的,應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有30人因肇事逃逸
據警方透露,這批被列入名單內的禁駕者中,有30人是因為交通肇事逃逸,另外6人則是因為酒后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
通過查詢公開的法律文書,記者發現,與禁駕名單中同名的2號劉勇洋,曾在2014年10月31日5時許肇事逃逸。當時他駕駛皖M號牌的小型客車沿楊浦區軍工路機動車道由南向北超速行駛至近閘殷路南約15米處時,遇被害人龔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軍工路機動車道由南向北同向行駛,車輛右側與電動自行車左側相撞,龔某某因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劉勇洋駕車逃逸。2014年12月4日,劉勇洋在親屬陪同下投案。楊浦法院去年6月作出判決,劉勇洋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公開法律文書顯示,名單中的30號尹傳濤,也曾存在肇事逃逸行為。經嘉定法院審理查明,2015年2月22日23時50分許,尹傳濤駕駛牌號為蘇ASXXXX的小型轎車沿滬宜公路由東向西行駛至永盛路路口,適逢張某某駕駛臨時號牌為XXXXXXX的電動自行車沿滬宜公路北側非機動車道由東向西行駛至永盛路路口向南左轉彎,由于被告尹傳濤未確保安全行駛以及張某某轉彎未讓直行而致兩車發生碰撞,造成張某某當場死亡、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事發后尹傳濤駕車逃離現場。
醉酒駕車后釀成重大交通事故的也在名單中占一定比例,24號汪桂平就是其中之一。經松江法院查明,2015年3月27日20時30分許,汪桂平醉酒狀態下駕駛牌號為滬C1XXXX的小型轎車沿松江區葉家公路由東向西直行,行駛至葉家公路進鼓浪路東約300米處,逆向駛入對向車道,適逢何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葉家公路機非分割線處由西向東直行經過,汪桂平在向右街方向的過程中,其車頭正面和電動自行車車頭正面發生碰撞。事故導致何某某受傷,后被送醫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后經松江交警支隊認定,汪桂平負事故全部責任。
信息聯網杜絕異地重考
終生禁駕名單發布后,有市民提出疑問:“他們有沒有可能異地重考駕駛證?”
記者了解到,從外省市情況來看,“終生禁駕”規定剛出臺時的確遇到過信息技術不完備,部分受終生禁駕處罰的駕駛員確實存在異地重考的情況。
警方昨天明確表示,隨著全國警務信息聯網,禁駕者無論在何地報考駕照,當地公安系統都會顯示其禁駕信息,隨著身份證信息管理同步嚴格,被終生禁駕者在國內任何省份都無法再考取駕駛證,因此,這些人重新獲得駕照幾無可能。而對于企業而言,若其雇傭終生禁駕者駕駛車輛還將被依法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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