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新華社呼和浩特4月4日電清明期間為逝去的親人掃墓寄托哀思,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但是在逝者墳前焚燒冥幣、冥器如不小心還會惹上官司。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臨河區就發生一起因“點紙”祭掃而引發的侵權糾紛,當地法院最近一審判決被告李某姐妹賠償原告損失5000元。
2015年清明節,家住臨河區的李某姐妹相約到雙河鎮團結村九組北側的空地祭掃,在使用明火祭奠燒紙的過程中,路基下的雜草被引燃。隨后,火躥燒到劉某承包的林地內,燒毀苗木1500株。
此后的幾個月里,雙方多次協商未果,最終劉某于2016年將李某姐妹兩人告上法庭。最后法院認定,基于被告李某姐妹的過失行為確實給林地承包人造成了損失,應共同承擔三分之一的損害賠償責任,判決被告李某姐妹賠償原告損失5000元。
臨河區人民法院雙河審判團隊法官郝鐵牛說,清明期間正值北方地區天干物燥、風大時節,焚燒冥幣冥器極易引發火災。一旦火勢無法控制,就會導致公眾財產甚至生命受到嚴重威脅,就算當事人是無心之失,也可能因危害公共安全或失火罪而面臨刑事處罰。他呼吁,廣大群眾應從我做起,堅持文明祭掃、綠色祭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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