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2月16日起,上海進入了為期3個月的內陸水域禁漁期,除垂釣外,禁止任何漁業捕撈作業行為。但近段時間,接連有青浦、金山、崇明等地居民向本報反映,非法捕撈屢禁不絕,其中電捕魚更成“主角”。
兩名男子被抓現行
青浦區金澤鎮商榻社區王港村靠近淀山湖水域,這里很多村民以捕魚為業。近日,村民馬先生向本報反映,有人為提高捕魚效率,竟然施展非常手段——電捕魚。“只要網兜通了電,魚蝦還不俯首聽命?”
記者從商榻派出所了解到,禁漁期首日,他們就查處一起非法電捕魚案件。當天中午,民警在巡邏過程中,發現淀山湖水域傳來類似拖拉機的聲音,一艘柴油動力水泥駁船正在捕魚,便立即通知區農委漁政執法大隊開展聯合執法。這艘駁船上兩名男子被抓了個現行,他們用柴油機拖動直流發電機,兩路線串聯,組成一組880伏電壓,布置在竹竿頂端鐵圈上。帶電竹竿伸入河中,方圓5米左右水域中的大小魚蝦,紛紛“中伏”。
執法人員當場繳獲了電捕魚器具。經清點,兩人在河道內非法捕獲鯽魚、餐條魚、鯉魚、鯰魚、鳑鲏魚等各類魚種32余公斤,其中大部分為凈重不足100克的小鯽魚。現一人被刑拘,一人被取保候審。
金山崇明也在上演
無獨有偶,電捕魚的陰影在金山、崇明等地也不時出現。2月28日晚上,金山干巷派出所民警巡邏至金石北路東側連新河附近時,發現河道旁有燈光,當場抓獲正在電捕魚的嫌疑人3名,繳獲電捕魚工具1套、野生魚類2公斤。據查,3人系外地來滬打工人員,同一單位員工,僅是為了一嘗河鮮,便集資購買蓄電池、網兜、水桶等相約一起電捕魚。
家住崇明的一位市民反映,前進農場北橫引河水域附近有“電捕魚”。2月25日晚上,崇明長江派出所和縣農業執法大隊根據群眾舉報,在該水域抓獲一名電捕魚犯罪嫌疑人羅某。羅某當晚攜帶自制簡易電捕魚工具——1艘電動塑料船舶、3個電瓶、1個升壓器,非法捕撈多種魚類共37公斤。目前,崇明警方已將犯罪嫌疑人羅某刑事拘留。
電擊捕魚破壞生態
電捕魚殺傷力是巨大的。漁民只要將通了電的網扔到水中,一路掃蕩,即有魚蝦中招,幾乎大小通吃。橫行將軍螃蟹遇到電擊,也會折斷蟹腳,甚至死亡。有些魚蝦僥幸逃過一劫,但其遭受電擊后,身體受創,今后可能長成畸形,還有可能影響其交配和后代繁衍,不利于水域內魚蝦優良種類的保持。據商榻派出所民警沈豐葉介紹:“現在河里越來越多畸形魚,都是遭過電擊的漏網之魚。”更嚴重的是,通電的網兜還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藻類生長。
此外,民警沈豐葉告訴記者,捕魚船艙濕搭搭,船又小,捕魚者一不慎就會滑倒,跌入河中。若在平時跌入河中倒也沒什么,但此時落水十分危險。“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因電捕魚引發的人身傷亡事故,去年也死了一個人。”死亡原因是人被電暈后淹死。漏電引發的人身安全事故也經常發生。
可以說,電捕魚是一種滅絕資源的捕魚方式,對魚類資源破壞力極強。
法律+
記者了解到,為了保護內陸水域漁業資源和生態平衡,每年2月16日至5月16日是上海市內陸水域禁漁期。這一規定已施行多年。在此期間湖泊、河道、公共綠地內景觀湖等所有開放性公共水域嚴禁各類漁業捕撈作業。而一切“電、毒、炸”魚等違法捕撈行為則是全年禁止的,根據違法情節,對違者可處5萬元以下罰款、沒收漁獲物、漁具、漁船,直至追究刑事責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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