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再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也一度讓不少網友擔憂,7天“晚婚假”是否再也無法享受。新民晚報新民網記者從今天(23日)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草案)》中獲悉,今后上海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7天婚假。這也就意味著婚假總數仍為10天。該條例自3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不再鼓勵公民晚婚晚育,但對于原先規定的晚婚假7天如何處理未予涉及。“在晚婚人群已占多數的情況下,如果取消晚婚假這一福利,可能會引發今后晚婚人群的不滿。”
上海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委副書記鄔驚雷介紹,為保持福利措施的延續性,同時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婚假天數不做減法的指導精神,《修正案(草案)》對上海的婚假政策進行了調整:
3月1日起,將原先規定的晚婚假7天調整為: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公民,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這也就意味著,加上國家規定的3天婚假后,無論是否晚婚,今后上海新人們享受的婚假天數均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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