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先生問:我大學畢業不到一年,現在在創業,我要招些人,社保有什么補貼嗎?
答:青年大學生在滬創辦3年內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合作社、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新招用本市勞動者并按規定繳納社保滿6個月后,可按新招人數申請社保補貼。補貼標準為本市上年職工月平均工資60%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單位繳納社保費的50%,補貼期限最長3年,每個創業組織每年最多補貼2萬元。創業組織招用同一名本市勞動者,不能重復享受《關于對初創期創業組織實施社會保險費補貼和創業場地房租補貼意見的通知》規定的初創期創業組織社保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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