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陽光中心的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主要承接政府委托的6-25周歲的社區青少年教育、管理和服務事務,運用專業方法開展就/創業服務、社區融入、親職教育、生命健康、助困增能、志愿服務、外展服務、未成年人司法社會工作服務等八大類服務。
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簡稱:社工)是一群持有國家社會工作師/助理證書的專業人士,他們秉持"助人自助”的專業工作態度,遵循社會工作中的個別化、接納、不批判、保密等原則,運用社會工作專業技術、方法幫助有需要的青少年及其家庭,提升相應技巧和能力,協助與周邊環境進行良好互動。
招聘職位: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
招聘人數:1人
招聘區域:崇明工作站
主要崗位職責:
1.運用社會學、心理學、法學等相關知識,以社會工作的價值觀和專業倫理為準則,運用專業的方法和技巧,了解和把握6-25周歲本市常住人口中的未進一步就學和沒有穩定就業的青少年的動態,深入群體并協助其解決就學、就業等實際困難和社會適應問題;
2.開展個案、小組、社區等專業服務,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協助他們實現自我發展;
3.動員和發展社會各方力量共同開展工作,整合社會資源,維護相關社會關系;
4.運用上海市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系統做好專業工作記錄及維護。
崗位要求:
1.上海市戶籍,年齡在30周歲(含)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相關專業(社會學、心理學、法學、教育學、行為學等)年齡可以放寬至35周歲(1986年9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9月1日。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以學信網鑒定報告為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青少年社會工作,具有社會責任感;誠實守信,性格開朗,具有親和力;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
4.具有良好的語言及書面表達能力,擅于交際與溝通,熟悉青少年心理活動思維,熟悉社區網絡,具有一定的組織與協調的能力,富有團隊協作精神;
5.具有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或助理心理咨詢師、心理咨詢師資質證書者優先考慮;
6.具有市級志愿者服務經歷者優先考慮;
7.中共黨員優先考慮。
招聘辦法:
秉承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法,根據筆試和面試的綜合成績,經體檢、政審合格后予以錄用。
合同與薪資:
被錄用人員與市陽光中心簽訂勞動合同并參照滬綜治辦[2016]56號文件核定職級發放薪資,薪資結構分為基本工資、績效獎金、全勤獎金、其他補貼等,試用期薪資以核定職級薪資的80%發放。
應聘登記表、證書(照片)投遞郵箱
cmqsngzz@163.com
招聘方式:
請將應聘登記表、證書(照片)等相關材料統一打包后發送至郵箱。同時,市陽光中心將根據實際簡歷投遞人數按照計劃錄用人數1:6的比例擇優通知筆試和面試人選,請應聘人員保持手機暢通。
報名截止日期:2021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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