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電信網絡詐騙無孔不入,涉及錢款轉賬時如果不認真核實情況,貿然按照網絡平臺“提示”操作,很容易上當受騙。

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的陳某接受警方訊問。
今年10月,楊先生因為輕信“女兒”的QQ信息向陌生人賬戶轉賬導致上當受騙。公安崇明分局接警后緊追不放,終于在近日為其追回了被騙錢款。
10月25日17時,在崇明工作的楊先生來到公安崇明分局豎新派出所報警稱,當天下午他在QQ聊天平臺上被人騙去4800元。
據楊先生回憶,10月25日15時許,有人在QQ上加他好友,見網名是在老家上學的女兒的名字,就直接加為好友,隨口還問了句為什么又換號,對方沒有直接回答他,而是發消息告訴楊先生她在上課。
沒過多久,“女兒”在QQ上對楊先生說要報名參加一個補習班,一共四門課,每門補習課程要24000元,并讓他與學校教務處的王主任聯系并繳納學費。


詐騙分子通過聊天平臺向受害人楊先生施騙的聊天記錄和匯款記錄。
楊先生根據“女兒”提供的QQ號添加了“教務處王偉強”為好友,之后,這個自稱王主任的人給了楊先生一個銀行賬戶,并要他把學費打到賬戶上。
楊先生考慮后決定先給女兒報兩門成績欠缺的課參加補習,然后往對方賬戶打了4800元。
沒過多久,“王主任”在QQ上說學費是48000元,不是4800元,楊先生忙說是看錯了,并告知對方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錢,“王主任”隨即竟降低門檻說只要再轉10000元就可以報一門課,這讓楊先生警覺起來,并馬上打電話給女兒班主任確認,班主任說根本沒有這件事。
之后他又電話聯系上女兒,女兒說沒有換過QQ。此時,楊先生確定自己被騙,隨即到派出所報警。
11月29日,崇明警方在全國“斷卡”行動中在溫州抓獲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陳某銀。
經查,陳某銀在國外的女兒陳某施系幕后詐騙犯,陳某施詐騙得手后通常將贓款打到其父親陳某銀的賬戶上,然后進行非法轉移。根據轉賬記錄,楊先生被詐騙的錢款也是陳某施所為。
經崇明警方努力,楊先生被騙的錢款于近日被全部追回,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嫌疑人陳某銀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警方對涉案其他人員正在進一步排查中。
警方提醒
家長遇到孩子通過聊天軟件發消息稱需要參加補課、購買學習資料等涉及錢款轉賬的,必須第一時間跟孩子、班主任或者校方取得聯系,再三確認相關情況的真實性后再進行操作,避免受騙上當,造成財產損失。
什么是“斷卡”行動?
2020年10月10日,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部署開展以打擊、治理、懲戒開辦及販賣“兩卡”違法犯罪團伙為主要內容的“斷卡”行動。
因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持續高發,與電話卡、銀行卡的“實名不實人”有著密切的關系。斷卡包括:
手機卡
包括平時所用的三大運營商的手機卡、虛擬運營商的電話卡和物聯網卡。
銀行卡
包括個人銀行卡、對公賬戶、結算卡、非銀行支付機構賬戶,即我們平時所說的微信、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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