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根據區農業農村委制定的《農業產業化崇明區重點龍頭企業認定和運行監測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為進一步規范扶持我區農業企業,做大做強崇明農業品牌,現組織開展新一輪農業產業化崇明區重點龍頭企業認定申報工作。
申報對象
在本區依法設立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18年以來認定為市、區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以及基本達到認定條件的農業企業。
申報條件
■企業經營的產品。農業企業中農產品生產、加工、流通的銷售收入(交易額)站總銷售收入(總交易額)70%以上;農業信息科技、設施裝備、農業生產服務等企業的主營業務應在農業領域。
■企業規模。生產、農業生產服務企業總資產規模500萬以上,年經營收入800萬元以上;加工、流通、信息科技、設施裝備企業總資產規模1000萬以上,年經營收入2000萬以上;農產品專業批發市場年交易規模在2億以上。
■企業效益。企業的總資產報酬率應高于現行一年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4.35%);企業誠信守法經營,應按時發放工資、按時繳納社會保險、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無重大涉稅違法行為。
■企業負債與信用。企業資產負債率一般應低于60%;有銀行貸款的企業,近2年內不得有不良信用記錄。
■企業帶動能力。龍頭企業通過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直接帶動農戶。建立合同、訂單、合作、股份合作等利益聯結方式帶動10個以上農名專業合作社或20個以上家庭農場或500個以上農戶或采購、銷售本市地產農產品500萬以上。
■企業產品競爭力。在同行業中企業的產品質量、產品科技含量、新產品開發能力處于領先水平,企業有注冊商標和品牌。產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和綠色發展要求,并獲得相關質量管理標準體系認證;近2年內沒有發生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申報材料
■ 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附件1);
■ 市場監督部門簽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 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19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及2018年度企業財務報表;
■ 鎮(鄉)農業主管部門出具的企業對農業生產、農戶帶動能力及利益聯結證明;
■ 稅務主管機關出具的企業納稅情況證明;
■ 無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書面證明,其中初級農產品由鄉鎮農業部門出具,深加工產品由區質量監督部門出具;
■ 企業社會信用查詢報告(區行政中心二樓發改委窗口拉取);
■ 初級農產品生產企業應提供有效期內的綠色(有機)認證證書(復印件);加工、流通、農信科技、設施裝備以及農業生產服務等企業應提供有效期內的質量管理標準體系認證證書(復印件);
■ 企業及產品注冊商標證書(復印件);
■ 其他證明材料。
申報程序
■ 申報企業向企業所在地的鄉鎮(農業園區)農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區屬企業、企業所在地未設農業主管部門的,直接向區農業農村委提出申請。
■ 鄉鎮農業主管部門按申報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對企業所報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核,初審通過后,行文推薦至區農業農村委。
其他事項
■ 請各鄉鎮積極開展區重點龍頭企業組織申報和推薦工作,并于2020年10月20日前匯總提交企業申報材料,申報材料一式二份,報送至區農業農村委農產品安全監管科(新城商務中心2號樓434室。聯系人:陳磊 申紀周,聯系電話:69614729)。
■ 未申請農業產業化崇明區重點龍頭企業的,原則上不推薦參與市級及以上重點龍頭企業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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