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住院期間碰到的病友是騙子,謊稱能幫人找到理想工作,為了找到好工作當事人毫不懷疑,接二連三推薦親朋好友最終一一被騙。近日,崇明警方破獲一起詐騙案,犯罪嫌疑人利用別人找工作心切騙取他人錢財50000余元。

認識“有門路的”病友
8月17日上午,市民湯女士來到公安崇明分局堡鎮派出所報警,稱其被人以介紹工作為由騙取人民幣54300余元。
經民警詢問,2019年12月湯女士在陪其丈夫住院期間認識了隔壁病床自稱是某國企公司員工的倪某(男),并加了微信。今年4月28日,倪某發來微信說他所在的公司需要招聘員工,招聘條件為35歲以下、學歷高中即可,入職后工資待遇八九千,詢問湯女士那邊有沒有人要應聘,他可以幫助介紹。
湯女士聽后很心動,立即替她兒媳向倪某報了名,倪某應允湯女士的兒媳7月底可到單位上班。之后,倪某以幫助湯女士兒媳辦理學歷證明、勞動手冊、體檢費、培訓費、交道費等為由,借口向湯女士索要人民幣計16500元,為能讓兒媳順利上班湯女士不假思索地將錢分批微信轉賬給了倪某。
給親朋好友推薦“新崗位”
在等待兒媳入職期間,5月上旬湯女士再次收到倪某微信,稱其所在的國企還有兩個招聘崗位,分別是辦公室文秘和車間鏟車駕駛,招聘條件依舊不高,錄用后待遇同樣豐厚。
湯女士連忙又推薦她閨蜜的女兒和丈夫的徒弟應聘這兩個崗位。隨后,倪某以相同的名目通過湯女士分別向兩人索要人民幣10000元和27800元,湯女士作為中間人以微信轉賬和當面交付的方式把錢悉數給到倪某。
時間慢慢過去,工作沒有著落
在支付較多現金的情況下,湯女士催促倪某加緊幫三人盡快落實工作,但直至8月15日,倪某一直找種種理由搪塞,至此湯女士感覺上當受騙,遂報警。
8月17日,警方根據線索傳喚倪某到案。到案后,倪某承認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多次虛構他能幫忙介紹湯女士的親朋好友進入某國企工作為由騙取他人財物人民幣54300元。
目前,涉嫌詐騙犯罪嫌疑人倪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審理中。
警方提示:父母、親朋好友要用合法途徑為子女謀求工作,行政事業單位、國企招錄員工都有嚴格的程序,走“歪門邪道”買編之路不可取,廣大求職者務必提高警惕,以免上當受騙、錢財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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