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近日,崇明城橋鎮3名男子以謊報警情來宣泄個人情緒、達到個人目的,嚴重浪費有限的警務資源,被崇明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謊報警情的靳某
案情一:“這里有人聚眾賭博,你們快來抓”
7月13日12時許,有人打110報警稱:“城橋某小區102、103室內有十多人聚眾賭博,賭資上千。”上海市公安局崇明分局城橋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迅速趕到該地址,發現102住戶正在裝修,103住戶為兩名年老夫婦,沒有報警人所述的警情。
7月15日,報警人許某主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其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據許某交代,其曾經與某棋牌室的老板有矛盾,為泄私憤謊報了他人賭博的警情。
案情二:“我報警,我的妻子吸毒”
7月14日,城橋派出所民警將涉嫌謊報警情的男子王某傳喚至派出所。到案后,違法嫌疑人王某對其謊報警情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原來,前幾日違法嫌疑人王某喝醉酒后與其妻子柳女士發生爭吵,柳女士當天離家出走。王某為泄私憤,當夜連續兩次撥打110,謊報其妻子吸毒的警情。
案情三:“我被人打了,對方拿匕首”
“我被人打了,胡某拿匕首,等一會兒還要拿著槍回來打我。”7月25日22時30分許,靳某在報警電話里這樣說。
城橋派出所民警迅速趕到報警人說的地址,只看到靳某,沒有發現胡某。民警發現靳某滿嘴酒氣,隨即將其帶至派出所醒酒。
酒醒后,靳某向民警交代了謊報警情的違法事實。7月25日21時許,靳某喝酒后與胡某發生口角并有肢體接觸,之后雙方離開現場,但靳某氣不過來,打電話給胡某,胡某在電話里口氣很兇,靳某擔心胡某再來揍他,就報警謊稱對方拿匕首拿槍傷害他。
上述3個案例中,許某、王某、靳某等虛構事實、謊報案情的行為擾亂了公共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目前,謊報聚眾賭博的許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3日;謊報他人吸毒的王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并處罰款200元;謊報被他人毆打的靳某被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提示
公安警力和110報警電話是寶貴的社會公共資源,保持警力充足、報警電話暢通事關廣大民眾的人身財產安全。無事撥打110報警電話惡意騷擾、謊報警情都是妨礙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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