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好不容易請假來辦理業務,結果被告知材料沒帶齊,還得下次再來。遇到這樣的情況,是不是讓你感到十分郁悶?
記者昨天從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繼“容缺經辦”之后,本市再推社保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經辦試點,這意味著即使你材料有所缺失,但只要做出書面承諾,就能辦理相關業務,不必再跑一次。
今年9月20日起,上海試行18項社保業務“容缺經辦”,申請人辦理社保業務時,提交的申報材料雖有欠缺,但可鎖定申報事項和申請主體,同時申請人承諾可在規定期限內補全的,經辦機構可先予辦理和受理。若未按期補正,經辦機構將撤銷原出具的核定結果,且原結果自始無效,同時申請人將被取消容缺辦理業務的資格,并納入社保信用管理。
為了方便市民,10月更是推出社保證明事項“告知承諾”經辦試點,申請人在申請辦理社保業務時,因各種原因造成申報材料不齊,且缺少的辦事材料已納入告知承諾證明事項范圍的,可書面承諾提供的信息真實完整。經辦機構將先予受理,并通過跨部門數據比對、函請相關部門協助核實等方式對申請人承諾事項進行核實并按規定將辦理結果反饋申請人。
如申請人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承諾的,將承擔不實承諾的法律后果;經辦機構將對其申報業務作不予辦理結論或撤銷原審核結論,取消其承諾辦事資格,并納入社保信用管理。
目前,首批納入社保證明事項“告知承諾”試點清單的包括:《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和死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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