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2019年3月20日18時30分許,陳家鎮派出所接警稱:在陳家鎮馬路河路,一中年男子駕駛電動自行車被撞受傷倒地。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勘查,受害者柴某倒在路旁,水泥路面上留有血漬,現場除遺留一些電動自行車碎片外,肇事車輛不知所蹤。民警詢問受害者柴某當時具體情況,因被撞突然,柴某回憶不起對方的基本情況。
受理該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后,警方迅速大量調閱事發現場附近的社會監控,發現在事故發生時間段經過的嫌疑電動自行車有6輛。在走訪排查后,4輛電動自行車排除可疑,另2輛電動自行車一時難以核實。
在進一步排查肇事逃逸電動自行車過程中,警方在轄區逐一請群眾辨認。4月22日,經辨認,肇事者卜某浮出水面。
警方傳喚卜某調查時,其額頭上的傷還未痊愈,在一系列證據面前,肇事者卜某最終承認了自己肇事逃逸的違法事實。據交代,3月20日18時25分許,卜某駕駛電動自行車沿陳家鎮馬路河路由北向南行駛至事發地址時,因超車撞上了對面騎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的柴某,將柴某撞倒在地。事發后,卜某沒顧及受傷倒地的柴某,迅速逃離了現場。
受害者柴某經司法傷勢鑒定,構成輕傷。7月18日,警方將交通肇事逃逸違法人員卜某抓獲,依法處行政拘留15日。接下來,受害者柴某將就民事賠償問題通過法院起訴卜某。
警方提示:
駕駛電動自行車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沒有劃分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行駛時不得超過最高時速。駕駛電動自行車不當,造成其他道路參與者受傷等情況,應及時采取措施救助,或向公安機關報警;如為逃避責任選擇逃逸,必將受到法律的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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