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記者日前從區推進辦獲悉,當前,本區正扎實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以政府引導、村民主體、以人為本為原則,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努力建設一批規劃科學、功能完備、配套完善、美麗宜居的新型農民生態社區,滿足農民對美好生活的期盼。
根據《崇明區關于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實施辦法》,本區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堅持以鄉鎮為單位,統籌推進全區16個涉農鄉鎮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工作。
推進模式因地制宜、分類推進,主要分為:
平移集中建房,鄉鎮可在規劃的相對集中建房區域集中建房;
實物置換,鼓勵在長興鎮等相對城市化地區采取實物置換辦法;
貨幣化置換,鼓勵持有商品房的農村住戶自愿退出原有宅基地,按標準進行貨幣化補償。
另外,也允許農戶自主選擇在規劃區域現有居民點上,采取風貌管控的“插花式”自建。
到2022年,本區實現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約2萬戶。
需要注意的是,
選擇貨幣化置換模式的農村住戶須有一套商品住房。
非農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700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農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728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房屋繼承戶按照批準的宅基地面積,以4500元/平方米進行一次性貨幣補償。
貨幣化置換補償標準不受物價指數變動而作相應調整。
《崇明區關于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實施辦法》還明確,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安置區域一般優先布局在核心鎮、新市鎮或小集鎮區周邊,以及區位條件和自然條件較好、交通便利、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共享率較高的區域。
安置區域內布局建設餐飲、衛生室、文化活動室、超市等公共服務設施。
同時,鄉鎮作為推進農民相對集中居住的責任主體,要深入行政村開展對接,了解各村農民意愿,掌握對農民相對集中模式的需求,并根據區推進辦的統一部署,編制農民相對集中居住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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