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市住建委等9部門昨天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本市共有產權保障住房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明確本市將試點共有產權房供應對象穩妥有序擴大至非戶籍常住人口。《意見》自2018年10月8日起實施。
保障范圍擴圍
本市近期進一步深化完善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請供應政策,將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規定標準分值(120分)、已婚、在本市無住房、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或個人所得稅滿5年、符合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收入和財產準入標準的非戶籍常住人口納入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保障范圍。定價上與本市戶籍居民共有產權保障住房采取同一標準,即實施政府定價,且購房人產權份額應當不少于50%。
本次擴圍是在繼續做好本市戶籍中等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基本保障,保障力度只增不減、保障房源確保供應的基礎上,按照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的原則,聚焦在上海創業、穩定就業的,長期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做出貢獻的新市民,有序將持證年限較長、學歷層次高、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為本市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非戶籍住房困難家庭納入保障范圍。
具體供應時采取計劃單列、總量控制、以供定需、輪候供應方式操作。對非戶籍常住人口開放供應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是在進一步加大供應的基礎上擴展的,將不影響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的正常供應。
年內,本市將選取部分具備條件的區開展非戶籍居民家庭共有產權保障住房供應先行試點,待評估完善后,適時在全市范圍內推開該項工作。
先后5次放寬準入標準
上海共有產權保障住房準入標準按照“先緊后松”的原則確定,先后五次放寬準入標準。目前住房標準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15平方米以下;收入和財產標準為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6000元以下、人均財產18萬元以下。本市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的住房困難家庭,基本可以納入政策覆蓋范圍。
本市按照中央要求,把確保公平分配放在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中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保障基本、公正程序、公開過程的原則,平穩有序地推進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的各項工作。截至2018年6月底,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累計簽約購房約9.2萬戶。
四季度啟動第七批次供應
截至目前,金山、崇明、奉賢3個區已完成選房,進入簽約階段。9月底之前將有松江、嘉定、青浦等區啟動選房工作;后續還將有虹口、長寧、閔行等區陸續開展選房工作。根據第六批次受理情況,本批籌集了浦東、奉賢、松江、閔行、嘉定、寶山等9個大居基地,共4.5萬余套房源,用于滿足各區的房源調配。
今年四季度,本市將分輪次啟動第七批次共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供應工作。為平穩推進申請受理工作,在已完成第六批次選房的區首先啟動咨詢受理,其余區也將分輪次開展此項工作,咨詢受理期限一般為二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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