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明確,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通過登錄“交管12123”APP進行。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事實上,對照這一說法,上海交警app已于去年五月提前一步,將線上代扣分制度完善,僅允許一人通過面簽后,最多綁定三輛非本人機動車。
不過,這兩天,“上海交警APP”發布的公告表示,自2018年3月1日起,通過本APP進行違法處理時,必須符合:其一,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其二,非本人機動車(需綁定)的不記分違法行為。其他情形,當事人須自行前往相關交警支(大)隊違法受理窗口處理。
對比公安部發布的新規可以看出,上海在允許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同時,只允許通過APP代繳罰款但是不能代扣分,這也更嚴格地堵上了自助駕照銷分中可能存在的買分賣分的漏洞。

然而隨著公安部權威信息發布后不久,掛在“上海交警App”上的公告就被撤下。截至發稿時,對于今年3月1日后,在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時究竟還能不能代扣分,上海交警部門尚未予以回應。
“上海交警”APP撤回公告 這類情況也可線上處理記分
據新民晚報消息:昨天深夜,上海交警部門撤回了之前發布在“上海交警App”上的公告,同時發布了來自公安部的權威信息:通過面簽備案后,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可以通過線上自助處理。
細心的讀者會發現,僅僅相隔數小時,“上海交警”APP發布的公告與公安部的信息出現了完全相左的內容。雖然交警部門及時取消了公告,但此類涉及民生的政策舉措在正式向社會發布前,還應再三確認,以免朝令夕改。
這幾天,市民打開“上海交警App”時會跳出一條公告:根據公安部有關規定要求,自2018年3月1日起,通過上海交警APP進行違法處理時,須符合以下情形:1、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2、非本人機動車(須綁定)的不記分違法行為。其他情形,請當事人前往相關交警支、大隊違法受理窗口處理。
這條公告引起了市民的廣泛關注。按照此前“上海交警”APP的試行規定,從去年5月25日起,已經進行實名認證、面簽綁定的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是可以通過APP線上處理包括記分在內的交通違法行為的。這條公告無疑收緊了線上處理交通違法的尺度。
讓人驚訝的是,昨晚上海交警突然撤除了這條公告,并發布了公安部的權威信息: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以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平臺完善后,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新增這一功能后,駕駛人既可以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處理交通違法行為,也可以通過“交管12123”足不出戶自助處理,為機動車所有人、駕駛人查詢和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交通違法行為提供了方便,減少了群眾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排隊等候的時間和出行成本。同時,通過實名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還可有效遏制“黃牛”通過買分賣分非法牟利。
針對“上海交警”APP此前公告為何與公安部規定相左,市公安局交警總隊并未作出解釋。只是明確下一步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將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最新消息:“3月起處理違章需面簽綁定”消息不實
近日,一則“3月1日起,處理違章需要面簽綁定”的消息在網上流傳。本月24日,公安部就此予以回應,證實該消息不實。不過,受這則所謂“新政”影響,連日來申城多處一線交警處理罰單的窗口都出現了爆倉情況。對此,相關部門提醒廣大市民:“上海交警”APP目前的操作情況維持不變,上海公安交警部門將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有關要求開展工作。
這兩天,申城不少交警支隊的受理窗口排起了長龍,排隊者大多是前來處理罰單,并提交駕駛人面簽和機動車綁定申請的。面對突如其來的“大客流”,一些基層民警納悶,年后處理業務怎么會集中爆倉了呢?甚至有一些根本不需要面簽的駕駛人也興沖沖跑來,急著辦理。主要是因為,網上的消息稱,3月1號開始“上海交警”APP就不能處理非本人名下的記分違法行為了。
陳先生就是被妻子催著來到徐匯交警窗口的,除了處理家中小轎車罰單,還要完成相關駕駛人綁定、面簽工作。“太太看了網上那個消息,讓我趕緊來弄掉”,陳先生說。因為車子是夫妻倆輪流開的,而車子是掛在妻子名下的,按照網上的消息,3月后如果他開車“吃”罰單被記分,就只能到窗口來處理。而實際上,這個消息不實,目前還是可以按照原來的規定在網上處理的。
其實,對于所謂的“新政”,公安部交管部門已給予正式回應,本報也在前天刊登了相關新聞。關于綁定駕駛證(機動車)的規定,是指在“交管12123APP”或自助處理機上處理交通違法時,需要綁定。在各交通支大隊違法大廳及各警務站辦理時,只要本人持證件的駕駛證、身份證就能辦理。對此,上海交警部門表示,“上海交警”APP目前的操作情況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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