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記者昨日從市農委了解到,為進一步保護本市自然水域生態環境和漁業資源,維護黃浦江和內陸水域漁業生產秩序,從今年2月16日12時至5月16日12時,黃浦江和內陸所有自然水域及天然湖泊開始施行禁漁。
據了解,此次禁漁對象為除釣具、特殊手工作業外的所有捕撈作業類型。按照法律規定,如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資源方法進行捕撈的,違反關于禁漁區、禁漁期的規定進行捕撈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漁具、捕撈方法和小于最小網目尺寸的網具進行捕撈或者漁獲物中幼魚超過規定比例的,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禁漁期內,本市各級漁政部門將加大檢查力度,對于違反禁漁期的非法捕撈案件,一經發現,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符合刑事追責的案件,將堅決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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