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上海檢察機關對涉罪未成年人試行合適保證人制度,去年以來對50余名涉罪情節較輕但無法提供保證金或保證人的涉罪未成年人取保候審,無一妨礙訴訟或重新犯罪。近日,最高檢相關部門負責人來滬調研,對本市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制度創新予以充分肯定。
據介紹,去年以來,針對涉罪情節較輕可適用非監禁刑但無法提供取保候審所需的保證金或保證人的涉罪未成年人,上海檢察機關創新未檢工作機制,對其試行合適保證人制度。
檢察機關為其選擇觀護基地負責人、社工等擔任其取保候審保證人并負責訴訟期間的觀護幫教,創造取保候審條件。17歲的小丹在地下賭場打工,后被公安機關以開設賭場罪刑事拘留并提請審查批準逮捕。在審查過程中,檢察官了解到小丹出生僅8個月父母便離異,繼母腿部殘疾,一家的經濟來源全靠父親打工維持,無錢交納取保候審保證金。這種情況下,閔行區檢察院探索合適保證人制度,聯合區綜治委,聘任了觀護基地閔行區某賓館的一名副經理為“閔行區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志愿者”,為小丹擔任保證人,使她得以取保候審。觀護期間,該基地為小丹提供食宿與技能培訓,并配合專業社工開展觀護幫教。經過半年的成功幫教考察,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小丹,她還被賓館錄用為正式員工。目前,閔行、徐匯等區檢察院已全面推行合適保證人制度。
據統計,2015年全市檢察機關批準逮捕未成年人460人,人數同比下降23.5%,逮捕率下降7.2%;起訴成年人589人,人數同比下降24.7%,起訴率同比下降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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