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新華社北京12月21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21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開幕。會議聽取了關于反恐怖主義法草案審議結果、反家庭暴力法草案審議結果、教育法律一攬子修正案草案審議結果、慈善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報告以及關于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說明,國務院提出了關于提請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的議案等。
反恐法:“恐怖主義”定義再明確
反恐怖主義法草案三審稿,對“恐怖主義”定義、涉恐信息報道傳播等問題作出進一步明確。
今年2月提請審議的草案二審稿規(guī)定:“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的主張和行為。”對此,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在恐怖主義定義中還應當體現(xiàn)恐怖主義的政治和意識形態(tài)性質,以與一般犯罪活動相區(qū)別。有的建議將草案二審稿關于極端主義的規(guī)定統(tǒng)籌考慮,并明確與恐怖主義的關系。
為此,草案三審稿的相關規(guī)定修改為:“本法所稱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制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際組織,以實現(xiàn)其政治、意識形態(tài)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方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崇尚暴力等極端主義,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同時,對列舉的恐怖活動作出相應補充修改。
草案二審稿規(guī)定,在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中,未經負責發(fā)布信息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準,新聞媒體、社交網絡服務提供者不得報道、傳播現(xiàn)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對此,有的常委會委員提出,“社交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表述范圍偏窄。
據(jù)此,草案三審稿將相關規(guī)定合并修改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信息;不得報道、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jié);不得發(fā)布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在恐怖事件的應對處置過程中,除新聞媒體經負責發(fā)布信息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準外,不得報道、傳播現(xiàn)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信息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
股票注冊制授權草案 授權實施期限為兩年
《關于授權國務院在實施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guī)定的決定(草案)》規(guī)定了授權事項、實施期限和相關配套要求三方面的內容。在授權事項中,草案提出,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對擬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的公開發(fā)行,調整適用證券法關于股票公開發(fā)行核準的有關規(guī)定,實行注冊制度,具體事項由國務院做出安排,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
根據(jù)草案,授權決定的實施期限為兩年,自授權決定實施之日起算。授權決定實施期間,國務院要加強對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證監(jiān)會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事中事后監(jiān)管,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并認真總結經驗,及時提出修改完善證券法有關規(guī)定的建議。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認為,落實“推進股票發(fā)行注冊制改革”任務,涉及證券法相關制度的調整。證券法修訂草案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初次審議,鑒于對證券法的全面修改涉及資本市場法律制度的頂層設計,目前國務院有關部門正在針對前一時期證券市場異常波動的情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研究在證券法修改中進一步完善相關制度,需要一個過程。
人口與計生法:晚婚晚育夫妻不再獎勵
備受社會關注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擬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如獲通過,“全面兩孩”元旦開始即可實施。
修正案草案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兩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guī)定。
修正案草案同時對獎勵保障等計劃生育配套制度進行了調整完善。其中包括,刪除了對晚婚晚育夫妻、獨生子女父母進行獎勵的規(guī)定,規(guī)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規(guī)定夫妻自主選擇避孕節(jié)育措施等。
此外,本次修法還將醫(y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等內容納入法律規(guī)定,并對法律責任條款作了相應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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