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據東方網12月21日消息:經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委批準同意,崇明成為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創建地區。崇明在此基礎上自我加壓,要成為全國領先的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為此,一份《關于加快推進崇明國家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建設的實施意見》日前出臺,明確寫入了時間節點指向2018年的許多“很特別的指標”:占全球種群數量1%以上的水鳥物種數要達到8種;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要達到40萬千瓦;生態保護地面積比例要達到78.8%等。
生態島建設一直是崇明發展戰略,而生態文明示范區意味著崇明不僅要發展各種符合生態島要求的項目,還要將生態文明滲透于社會各個領域。這也是今年崇明縣委重點調研課題。通過實地考察和學習論證,崇明出臺上述《實施意見》,用基于扎實調查而來研究定下6大領域的29項建設任務、51項指標、75項分工,為生態文明建設細化節點和目標。
6大領域分別是優化空間開發格局、構建綠色產業體系、推進資源節約利用、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立生態文化體系和建設生態文明制度。29項建設任務包括推進全島低碳發展、發展高效生態農業、發展生態休閑旅游、構建綠色生態屏障、建立生態信用體系等。51項指標和75項分工則更加細致,類似水鳥物種、可再生能源發電機容量等均有牽頭落實部門,以及完成目標的時間節點。相關任務的最晚時間節點是2018年,這也是國家對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的驗收年。
崇明縣領導楊寶良表示,在這些任務和指標中,有激勵也有約束,創建結果則是要讓百姓看得到生態文明的建設成果,更要讓那些高污染、高能耗、不符合生態文明建設的項目被自動淘汰,“要讓生態文明建設與百姓生活、經濟發展更加緊密相連。”
作為《實施意見》中的一項任務,崇明縣環保局、縣經濟委員會、縣財政局、銀行等共同組建綠色信貸聯盟,將生態文明建設與信用貸款體系相結合。在崇明生態文明制度建設中,還有兩項國家特別要求的創新之舉:一是建立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和用途管制制度,二是實施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責任追究制度。
對這些沒有先例可循的制度,崇明選擇在實踐中摸索積累尋找答案。像51項符合崇明特征的指標體系,恰恰是讓建立相關制度有章可循。根據總體設想,崇明將圍繞水、耕地、森林、灘涂等自然資源開展制度創新,在縣級層面和試點地區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形成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并落實用途管制。
為了強化生態文明建設的約束力,崇明還在年度黨政領導干部考核中保持生態文明考核比例不低于30%,并根據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的編制逐步實施和完善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預計這一離任審計制度將在明年試點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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