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昨日,市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完善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醫療保障制度的實施意見》,本市各類院校大學生普通門急診醫療補助資金的標準,從每生每年度45元提高至60元。
據了解,補助資金由市財政按照原渠道劃撥至各院校,隔年檢查并剔除不合理支出后清算,年度結余滾存使用,超支由市財政補助50%,院校承擔50%。對補助資金結余過多(指結余資金與當年撥入定額補助資金相比倍數達3倍以上)的院校,不再核撥當年補助資金;當年發生的醫療費用,在歷年結余資金中列支。對補助資金定額標準及超支補助比例,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資金使用情況適時調整。
各院校按照每生每年度2元的標準籌集資金后,交市紅十字會,設立大學生大病醫療幫困資金,建立大學生大病醫療幫困互助機制,以解決患大病大學生的個人自付醫療費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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