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今后,上海中職學生除了接受專業技能評價外,還將迎來公共基礎課程考試評價。昨天,市教委正式公布了本市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兩個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實施辦法》(簡稱《中職學業水平評價辦法》)和《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簡稱《中職綜合素質評價辦法》)。
專業技能+公共基礎課
評價辦法規定,本市中職學生學業水平評價包括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和公共基礎課程學業水平考試兩個方面。本辦法自2015學年起對新入學的學生開始試行,2014學年入學的四年制學生也同時執行。
其中:專業技能學習成果記錄主要反映學生在校期間專業技能掌握情況和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在此過程中引入社會評價,重點記錄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獲得的與專業技能學習相關的職業技能水平評價等。公共基礎課程學業水平考試主要包括語文、數學、英語和信息技術基礎四門課程,語文、數學和英語3門科目分設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其中合格性考試為學生必考,等級性考試為學生選考,考試形式采取分卷合場、一次完成。信息技術基礎科目只設合格性考試,且為學生選考,獲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計算機操作員(五級)》的學生,可直接認定為成績“合格”。《學業水平考試辦法》還對考試對象、考試時間、考試成績評定、考試學期等具體實踐環節作了細化設計。
四方面納入綜合素質評價
評價辦法突出職業學校學生專業技能和職業素養,明確把4個方面納入評價范圍:一是品德發展與公民素養;二是修習課程與學業成績;三是專業技能與職業素養;四是身心健康與藝術素養。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起,本市在推動高等校自主招生、學校推薦就業與用人單位錄用等環節開始使用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為保障評價的客觀性,本市將啟用全市統一的中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管理系統,明確中職學校作為信息錄入主體,采用客觀數據導入、中職學校和社會機構統一錄入,學生提交實證材料相結合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的學習成長經歷。同時,將構建市、區縣(行業)和學校三級管理機制,建立信息審核、信譽等級認定、公示與舉報投訴等配套制度體系,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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